《民法典》來了!
7編、84章、1260條!婚姻、住房、隱私、繼承……
從搖籃到墳墓都有法可依,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
一、居住權:租房不會被輕易“趕走”
場景:
2020年6月,女青年小王與某長租公寓簽訂了租房合同,后房東以“未收到房租”為由要趕走她。小王據理力爭,維護了自己的居住權,臥室的門重新裝回來了。她把民法典放在床頭,說“這是我的信仰”。
以案說法: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小豹點睛:
民法典里規定了“買賣不破租賃”,沿用了合同法的原則,“使用權優先于房東所有權”,租房的小伙伴不能輕易被“轟走”咯。
二、新增30天離婚冷靜期:給“閃婚、閃離”降降溫
場景:
女青年小燕的婚姻亮起紅燈,想盡快離婚。民法典對離婚登記增設30天“冷靜期”,她不免擔憂:辦理離婚是不是更加麻煩了?
以案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小豹點睛:
離婚不是“一拍兩散”那么簡單,30天冷靜期里可以想想曾經的一粥一飯,想想未來的詩與遠方。
三、隱私權:向偷拍、騷擾電話等說“不”!
場景:
一天,張某夫婦住酒店時偶然發現一個隱秘的針孔攝像頭,正對著床鋪,他們深感震驚,懷疑被偷拍了……
以案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小豹點睛:
每個人的私人生活空間都很寶貴,發送騷擾電話短信、強制彈窗廣告……肆無忌憚侵犯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寧,將會承擔侵權責任。
四、受教育權:冒名頂替者要受法律制裁
場景:
2020年6月,某省農家女陳春秀發現她16年前被人冒名頂替入讀大學。經查,是陳某某父親通過請托多部門人員,偽造學籍、戶籍等資料,冒名頂替陳春秀入學就讀。
以案說法:
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小豹點睛:
冒名頂替者不僅侵害了他人姓名權,更是公然剝奪“陳春秀們”的受教育權,逝去的時光,被改寫的人生,不法者必定要付出法律代價。
五、個人信息受保護:人臉識別不能濫用
場景:
2020年11月20日,被稱為國內“人臉識別第一案”一審判決,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刪除市民郭兵辦理年卡時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
以案說法:
第一千零三十九條: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于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小豹點睛:
人臉識別技術如何使用?最高立法機關回應:只有在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前提下,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個人信息要保護,刷臉需謹慎。
六、名譽權:不能讓網絡暴力猛如虎
場景:
浙江杭州一未婚女子在小區取快遞時被偷拍,并被惡意造謠“出軌快遞小哥”,給她生活、工作帶來極大困擾。當地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以案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情節嚴重的,將會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小豹點睛:
網絡暴力是“鍵盤俠”們低成本的精神傷害,民法典給“網絡噴子”念上了“緊箍咒”,也給網絡誹謗受害者以維權利器。
七、人格權:拒絕校園霸凌
場景:
某學校小曦等6名學生對同學江某口塞紙巾、綁皮帶進行凌辱,持續數個小時,還拍視頻群發。江某身心受到傷害。
以案說法:
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小豹點睛:
公民的人格尊嚴受保護。不做沉默的羔羊,不做冷漠的旁觀者,阻止可惡的施暴者,用法律武器勇敢面對霸凌者。
八、收養增加評估程序:讓被收養人利益最大化
場景:
某男子多次在網上發布“收養”信息,其后以“收養”名義與一女子交往。后經民政部門認定,兩人不符合法定收養條件,不存在收養關系。
以案說法: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四): 收養人應當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第一千一百零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小豹點睛:
收養人的個人和家庭基本狀況、收養動機和撫育安排等情況,都要仔細調查,以更加嚴格的收養評估標準,用“最有利”原則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九、虛擬財產受保護:網絡賬號可繼承
場景:
網游玩家小峰擁有的游戲賬號被盜,丟失價值數萬元的裝備。原來是被黑客入侵所為,虛擬財產如何追索?
以案說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財產,包括虛擬財產,都應當視為遺產被繼承。
小豹點睛:
賬號虛擬不虛無,網絡賬號等成為可以轉讓、贈與、繼承的財產,實則是保護產權人的合法權益。
十、設立臨時監護制度:未成年人監護不留盲區
場景:
2020年春節,小龍的父母因確診為新冠肺炎被隔離,當地民政部門把小龍接到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照料,直到他和父母團聚。
以案說法:
第三十四條: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小豹點睛:
當家長“缺位”無法履行監護責任時,臨時監護制度讓民政等部門及時“補位”,給未成年人織起一個細密的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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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焦敏龍 韓飏
融媒體策劃:蘇詩 王羽璋
視覺制作:曲傳揚(實習)
技術:陳明 朱文宇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21年01月01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