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兩案。
原告訴稱,原告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是鳳凰網(www.ifeng.com)的主辦單位,是鳳凰衛視唯一授權經營鳳凰衛視節目的互聯網視頻直播及點播業務的公司,通過鳳凰網將鳳凰衛視以及各類優質的互聯網信息發布給廣大互聯網用戶,鳳凰網的各類資訊在業界有著獨樹一幟的口碑和影響力。同時,隨著移動互聯鳳凰網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
網的發展,原告為了廣大用戶更加方便快捷地通過移動設備瀏覽鳳凰網的各類資訊,以“鳳凰新聞”客戶端的形式推出了自己的移動接入服務端口。憑借多年來鳳凰網對各類資訊敏銳、迅捷的捕捉和對內容質量的孜孜追求,“鳳凰新聞”客戶端一經推出,就受到廣大互聯網用戶的歡迎和安裝使用,具有非常高的市場認知度。
原告訴稱,在IOS設備的用戶通過百度搜索“鳳凰新聞下載”時,百度網站搜索結果排名第一的竟然是來自“toutiao.com”的“今日頭條”客戶端軟件,并有快捷“下載”鍵引導用戶下載“今日頭條”。在安卓設備的用戶通過神馬搜索“鳳凰新聞下載安裝”時,神馬網站搜索結果排名第一的顯示圖標是鳳凰網的標識,但文字部分是“頭條新聞·每日頭條新聞資訊”,并有快捷“下載”鍵引導用戶下載。點擊下載,出現的可供下載的應用為“今日頭條”。被告一是“toutiao.com”和“今日頭條”應用軟件的運營方,被告二分別是百度網站(www.baidu.com)和神馬網站(www.sm.cn)的主辦單位和運營方。以上行為利用了“鳳凰新聞”客戶端對相關網絡用戶的吸引力,分散了用戶對意圖搜索產品和服務的注意力,進而在極低的成本下誘導原本有意下載“鳳凰新聞”客戶端的用戶下載安裝“今日頭條”客戶端,利用原告已經取得的商譽和市場影響力“搭便車”,為自己謀取交易機會和市場占有率,嚴重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的“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屬于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原告認為被告方的違法行為給原告的經營造成巨大影響和巨額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被告方作為知名的用戶網站,其不當行為在互聯網行業有著極為惡劣的示范效應,必須正視其錯誤并消除影響。故原告依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法院提起訴訟,判令兩案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判令兩案被告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不少于30天)、鳳凰網以及新京報等(不少于3家)全國性媒體上發表聲明承認錯誤并承諾不再從事類似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其行為所帶來的影響;分別判令被告一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00萬元。
目前,上述兩案均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民主與法制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