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日,光明新區一果園主向記者反映,今年5月,一男子自稱在光明公安分局工作,買走價值1.2萬元的荔枝,至今仍余7000元貨款未還。然而,由于果園是熟客交易、沒有發票,果園主與該男子僅有微信轉賬記錄,非充足證據,法院難以立案。光明分局表示,在分局及案發地所屬的公明派出所都查無此人。律師建議,事主如希望立案,還需補充微信記錄之外的證據,佐證當事人身份。
“信用交易”遭失信者破壞
賣主苦惱不已
圖為當事人的聊天記錄。
“最后這個錢如果實在追不回來,我們也只能自認倒霉了,但是至少想把這個事情曝光?!表f小姐對記者說。
蔡先生和韋小姐夫妻兩人在光明新區經營著一處荔枝果園。據兩人陳述,今年5月18日,一名彭姓男子經朋友介紹,來到兩人的荔枝園,提出批發購買。
“他說自己在光明公安分局工作,買荔枝是回去給領導、同事送禮。”韋小姐說,看到這名男子還穿著制服,又是熟人介紹,便答應了這筆交易。該男子在5月內分三次提走了購買的荔枝,另外也買走了韋小姐家里養的幾只雞鴨。
“一般按我們的慣例,第二次取貨之前應該結清第一次的錢。” 但該男子連續提貨3次都沒有付款,蔡先生便問介紹人“這人可不可靠”。介紹人告訴他,“他家就住這邊,母親、妻子都在,又有工作單位”,可以放心。
蔡先生介紹說,很多買主跳過中間批發商,直接聯系自己家這類果園進貨,一為便宜,二為質量好?!耙话惆雮€月、一個月買主就會結清貨款。我們給去鎮政府送貨的時候,也都是半個月就結清打給我們。”
然而韋小姐表示,這名彭姓男子提貨的欠款,開始兩個月內都沒打過來。據蔡先生展示的他和這名男子的微信聊天記錄,貨物總價12857元,而對方7月27日才付了2857元,8月底又付了3000元,但余下的7000元一直未付。
“8月份給的那三千元,還是我們告訴他小孩上學要用錢,又報了警他才轉過來的?!表f小姐說,向對方討債期間,該男子曾表示自己“工作丟了”、“老婆離婚了”,推托沒錢,表示“有了錢再還”。微信聊天記錄還顯示,該男子發圖告訴蔡先生,“因為你的荔枝質量不合格,導致我失業”,但蔡先生兩人稱,圖中荔枝的品種和包裝和賣給對方的并不一樣。
無奈之下,蔡先生夫妻在8月28日到公明派出所報警,民警告知,這屬于經濟糾紛,建議雙方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