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民眾游行反對未成年人安樂死。
比利時一名17歲的終末期疾病患者成為這個歐盟國家首名接受安樂死的未成年人。
比利時14年前實現安樂死合法化,兩年前取消安樂死年齡限制。比利時《新聞報》17日報道,聯邦安樂死委員會主席維姆·迪斯特爾曼斯說,委員會上周接到醫生報告,那名接受安樂死的病患即將年滿18歲,生前承受“難以忍受的生理痛苦”。作為安樂死程序的一部分,醫生對他進行“姑息性鎮靜”治療以引發昏迷。迪斯特爾曼斯說,這名病患的父母也同意孩子接受安樂死。“幸運的是,考慮安樂死的兒童非常少,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拒絕他們選擇有尊嚴死亡的權利。”比利時2014年修改安樂死法律,成為全球唯一允許任何年齡終末期病童安樂死的國家,前提是病人尚有意識且能夠作出理性抉擇。安樂死的要求須由未成年人提出,經過醫生團隊和獨立精神病學家或心理學家研究,同時須得到父母同意。
作為少數幾個允許安樂死的國家之一,荷蘭也允許終末期病童安樂死,不過年齡必須超過12歲。《加拿大醫學會會刊》刊登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根據聯邦安樂死委員會記錄,2003年至2013年,比利時接受安樂死的人數增加了將近8倍,占當年死亡人數的比例從0.2%增加至1.7%;其中大多數是年齡低于80歲且罹患癌癥的人,但增加最多的是年齡超過80歲且沒有患絕癥、預計還能活好幾年的老人。甚至有一些其他歐盟國家的人特意來到比利時尋求安樂死,緣由是在比利時安樂死可以由歐盟醫療保險“報銷”。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