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一男子在“有緣網”上尋找獵物,騙取錢財,卻難逃法網。近日,泌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姚XX犯詐騙罪一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姚XX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2014年6月份,被害人譚XX在“有緣網”上認識一個網名叫“珍惜”的男子姚XX,兩人隨后多次見面,該男子稱要跟譚XX結婚,取得了譚XX的信任,在與譚XX交往期間,姚XX多次以自己有病、急需用錢為借口,前后騙取譚XX31988元錢。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姚XX以非法占用為目的,以與她人結婚為幌子,編造虛假事實,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