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許會增)參加高考的考生不得自帶文具,考試所需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解決;三項“專項計劃”進一步增加寒門學子上重點高校的機會;從今年起,高考將取消獲得體育特長、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等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的高考加分資格。近日,河南省發布《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我省2015年普通高招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和安排。
今年河南省高考政策都有哪些亮點呢?4月22日,大河網特邀省招生辦公室新聞發言人陳大琪進行解讀。
亮點一
考生不得自帶文具 由考區統一提供
2015年普通高考將進一步加大對考試舞弊行為的打擊力度。在堅持以往人防技防基礎上,今年將增加一線監考人員數量。
另外,為進一步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將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自帶文具,考試所需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解決。
亮點二
寒門學子上重點高校的機會更多
為了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按照教育部要求,2015年我省面向農村學生繼續實施三項“專項計劃”,即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申請考生須具有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國家確定的26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為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38個縣加上15個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申請考生具備以下三項之一的均可報考:考生戶口簿上載明戶別為農業的;考生具有縣(縣級市)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其他政策規定為農村考生的。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報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于4月15日至5月5日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5月30日前,將對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6月3日前有關高校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高校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亮點三
五個加分項目取消
從今年起,高考將取消獲得體育特長、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的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使用。
保留的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是: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投檔的考生有: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參照此條執行。);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投檔的考生有:少數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遷至移民安置區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考生。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以上加分規定不累加計算,即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以加分投檔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20分。大河網訊(記者 許會增)參加高考的考生不得自帶文具,考試所需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解決;三項“專項計劃”進一步增加寒門學子上重點高校的機會;從今年起,高考將取消獲得體育特長、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等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的高考加分資格。近日,河南省發布《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我省2015年普通高招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和安排。
今年河南省高考政策都有哪些亮點呢?4月22日,大河網特邀省招生辦公室新聞發言人陳大琪進行解讀。
亮點一
考生不得自帶文具 由考區統一提供
2015年普通高考將進一步加大對考試舞弊行為的打擊力度。在堅持以往人防技防基礎上,今年將增加一線監考人員數量。
另外,為進一步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將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自帶文具,考試所需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解決。
亮點二
寒門學子上重點高校的機會更多
為了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按照教育部要求,2015年我省面向農村學生繼續實施三項“專項計劃”,即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申請考生須具有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國家確定的26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為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38個縣加上15個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申請考生具備以下三項之一的均可報考:考生戶口簿上載明戶別為農業的;考生具有縣(縣級市)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其他政策規定為農村考生的。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報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于4月15日至5月5日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5月30日前,將對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6月3日前有關高校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高校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亮點三
五個加分項目取消
從今年起,高考將取消獲得體育特長、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的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使用。
保留的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是: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投檔的考生有: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參照此條執行。);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投檔的考生有:少數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遷至移民安置區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考生。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以上加分規定不累加計算,即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以加分投檔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