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省整治辦對未整治到位的12條危險路段予以通報,并進行督辦,限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整治。
12條危險路段:
1.開封市鄭汴物流通道開封段、新區第九大街;
2.洛陽市盧氏高速上戈233公里至長水245公里、S246新安縣正村鎮白墻村至石寺鎮孟莊村;
3.平頂山市S103線葉縣北高速路口至商業街路口段;
4.安陽市S213線內黃縣段;
5.濮陽市G342黃城至岳村集段;
6.商丘市柘城縣南環路獅子橋段;
7.南陽市西峽縣S311雙龍鎮伏嶺村段;
8.周口市S210北線、市區文昌大道、S102西華縣至紅花鎮、太康縣311國道;
9.G230滑縣政通大道與高架橋連接處;
10.G311永城市淮海大道;
11.新蔡縣磚余路至舍店界;
12.G312固始縣682公里至685公里處、G312與S204交叉口段。(記者 張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