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農科院小麥研究所所長、小麥國家實驗室主任許為鋼 新華社記者 李博 攝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輝縣市裴寨社區黨支部書記裴春亮 新華社記者 李博 攝
新華網河南頻道北京專電(記者李鵬)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堅持“三農”重中之重地位不動搖,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讓農業更強、農民更富、農村更美。
面對“新常態”,作為農業大省、人口大省,河南“三農”問題成為人大代表熱議的話題。代表們認為,農業生產新形勢呼喚農業生產“新常態”,農民奔小康還亟需啃掉貧困“硬骨頭”,而農村治理提升、農民致富更需抓住“村干部”這個“帶頭人”。
農業生產呼喚“新常態”
2014年河南在克服嚴重干旱等不利因素下,糧食總產達到1154.46億斤,增產11.72億斤,糧食總產實現“十一”連增。然而,作為全國糧食生產的核心區,河南農業生產與全國相似,面臨化肥、農藥、土壤等過度使用和消耗等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農科院小麥研究所所長、小麥國家實驗室主任許為鋼說,耕地“紅線”不能破、補貼“黃線”已見頂、資源環境約束更趨緊,農業生產的新形勢呼喚農業發展到“新常態”。
許為鋼認為,全國農業發展都亟需“換擋調速”,河南更應該走在前列。許為鋼介紹,目前,我國化肥使用量達到6000多萬噸,約占全球化肥使用量的33%,每公頃使用量約為440公斤,約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一些糧食主產區的化肥使用量更是達到600公斤每公頃,且目前仍在以3%的速度遞增。而在農藥方面,目前,我國農藥使用量達到180萬噸,每公頃使用量達到143.4公斤。
而目前,化肥和農藥的利用率僅有30%左右,過低的利用率導致農業面臨污染嚴重問題,威脅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許為鋼說,“我們不能不斷過度消耗祖輩們留下的大地,為子孫留下一個破壞不堪的農田。”
許為鋼建議,一是將農業環境保護和農業減排納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和十三五規劃,將減少化肥、農藥等農業主要投入品的科技創新列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二是運用法律手段,讓農業環境保護在法規政策上“硬起來”,盡快填補《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空白,以法律確定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標準;三是采取相應的經濟措施,引導鼓勵農業生產的升級換代。
全面建成小康亟需啃下貧困“硬骨頭”
2014年,120萬河南農村貧困人口脫貧。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盡管河南貧困人口正以每年百萬人的速度脫貧,但截至目前,全省仍有9000多個貧困村、700多萬貧困人口。其中,大別山區、伏牛山區、太行山區和黃河灘區等“三山一灘”地區就集中了河南七成左右的貧困人口。
“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社會的全面小康。”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輝縣市裴寨社區黨支部書記裴春亮說,全面建成小康是所有農民的期盼。裴春亮所在的裴寨社區原來是裴寨村,位于太行山區。依靠城鎮化,如今的裴寨社區整合了周邊97個自然村、23個行政村,社區人口從500多人增加到了1萬多人。農民不僅住上了小樓,實現了就近就業,還和城里人一樣享受到了社區的教育、養老等公共服務。
“以前村里的漢子娶不上媳婦,現在都搶著嫁給村里的漢子。”裴春亮說,“國家的扶貧力度越來越大,資金和政策都投到了農村,但關鍵要抓住牛鼻子,對于山區農村而言,就地城鎮化是幫助農民脫貧最有效的途徑。”
全面建成小康,就必須啃下貧困這塊“硬骨頭”,裴春亮建議,扶貧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精準扶貧,從政策設計上,鼓勵各地探索符合自身情況的脫貧之路。
“農村治理要選好管好農村帶頭人”
“中央提出‘四個全面’,全面建成小康是總目標,要實現這個總目標,農村帶頭人很重要。”2008年,全國人代表范海濤高票當選輝縣市南李莊村黨支部書記。作為“雙強”干部,上任伊始,他自籌資金數百萬元,為村里打井、修路;2010年,范海濤甚至自掏腰包為全村300多戶村民建起社區新居,被群眾稱為“最美村官”。
2008年,全村一半人口沒有擺脫貧困;2014年,全村人均收入達到2.5萬元。南李莊村6年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群眾要給范海濤立碑,范海濤拒絕了,群眾就每年把感謝黨和政府的話制成春聯,貼在門上。
“從感謝干部到感謝黨和政府”讓范海濤感觸頗深。范海濤說,基層干部既是黨風、政風的窗口,也引導著社風、民風和家風,對于夯實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根基責任重大。范海濤認為,農村治理的關鍵是選好管好農村帶頭人,加大對農村帶頭人的培訓力度,提高基層干部的思想覺悟,讓基層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然而,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干部職務犯罪也呈增多的趨勢,村官“小貪巨腐”備受社會關注。全國人大代表、濟源市市長王宇燕說,除了正面培養引導之外,國家還應加大對農村干部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凈化農村治理環境,當前最關鍵的是從司法上解決農村干部職務犯罪的受理難和查處難。
按照《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農村基層組織人員不僅負責管理本村公共事務,而且要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這就導致農村干部因為從事職務性質的不同而產生‘國家工作人員’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兩種身份”,王宇燕說,根據法律規定的基本管轄原則,主體身份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應當由檢察機關偵查,而非國家工作人員應當由公安機關偵查,“但涉及農村干部犯罪時,村干部的身份屬性卻很難分清”。
王宇燕說,以農村財務為例,農村賬務的國有資金和集體資金本來就沒有分戶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導致公檢法對涉農職務犯罪的性質認識不一,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相互推諉,結果是農村干部犯罪的案件無人受理,“受理難”不僅影響案件的及時查辦,更損害司法權威,極易引發群眾不滿。
王宇燕建議,國家應盡快對相關法律做出修改或出臺具體的法律解釋,破解農村干部犯罪“受理難”。王宇燕說,考慮到公安機關受理涉農職務犯罪具有普遍性,檢察機關只是個例,可以考慮對村干部職務犯罪的舉報受理工作統一由公安機關負責,而在初查或偵查過程中遇到涉及檢察機關管轄的案件時,應及時移送檢察機關受理。
“或者應由立法部門盡快出臺法律解釋,將農村干部犯罪一律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或一律認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從法律上徹底解決農村干部職務犯罪管轄不清、不明的問題,”王宇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