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乘客系了安全帶躲過一劫,后排一名婦女懷抱兒童雙雙遇難,遇難婦女當時未系安全帶。
□記者房琳 通訊員閭斌文 記者房琳 通訊員楊光武攝影
閱讀提示|元宵節當天,連霍高速上,越野車追尾大貨車致2死5傷,包括一名1歲女童。事發時,大人懷抱女童坐后排中間位置,沒有系安全帶,雙雙不幸遇難。
記者調查發現,兒童汽車安全座椅遭冷遇,《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未有相關規定。高速交警和人大代表紛紛呼吁,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應盡早入法。
事故:施救時,被困婦女喃喃自語“我的孩兒、我的孩兒”
3月5日,在連霍高速靈寶段,發生一起車輛嚴重追尾事故,2名女性不幸遇難,包括一名1歲的女童。
到現場的消防員發現,一輛許昌牌照的越野轎車追尾前面一輛應急車道上的半掛貨車。
車內,兩名婦女和一男子被困,其中一婦女邊呻吟邊喃喃自語“我的孩兒、我的孩兒”。
據被追尾大貨車司機介紹:“我的車剎車氣管壞了,剛停在應急車道,還沒有來得及放警示牌就被追尾了。”此外,該司機稱,越野轎車內“應該有7個人,120已經拉走4人”。
經過20多分鐘的緊張救援,被困3人被救出送上救護車。
3月6日,大河報記者從三門峽市高速交警支隊獲悉,該事故共造成5人受傷,2人死亡。其中死亡人員是一名婦女和其懷抱的1歲女童,當時婦女坐在后排普通座椅上,并未系安全帶。2人關系未確定。
經交警部門初步調查,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越野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采取措施不當。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調查:兒童安全座椅被忽視,市民嫌“太礙事”
處理事故的三門峽市高速交警支隊第二大隊事故中隊長李志杰告訴大河報記者,經初步調查,這起事故中死亡的2人中,大人沒有系安全帶,撞擊頭部身亡,小孩沒有安全座椅,也遭遇不幸。而撞擊更強烈的前排副駕駛位置,因為乘車人系了安全帶,躲過一劫。
媒體報道的資料顯示,我國每年超過1.85萬名0-14歲兒童死于交通事故,大多與兒童安全座椅有關。而國外權威機構的統計表明,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將汽車碰撞事故中孩子的死亡率降低71%。
那么,如此重要的兒童安全座椅,在市民中是否受到重視了呢?記者隨機采訪了十幾名三門峽市民,得到絕大多數回復都是“未安裝”。
“太礙事了,它要專門占一個座,來回拆卸不方便。”市民姚先生告訴記者,自己的兒子今年1歲多,他的車內并未安裝兒童座椅。“平時都是他媽抱著坐在后排,應該沒多大事!”
“基本上沒人主動要求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三門峽市多家汽車4S店、車飾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建議:將兒童安全座椅的強制使用寫入法規
大河報記者采訪中發現,不少市民都會提到“寶寶坐車只要坐到后排,家長抱著就行”。
“這樣是不能保證安全的。”三門峽市高速交警支隊綜合科相關負責人張猛告訴記者,根據相關測試,在突如其來的撞擊中,父母是無法在瞬間做出反應的,“而且,父母產生的沖擊力反而會施加在孩子身上,對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
張猛告訴記者,對于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尚無相關規定。
“建議早日將兒童安全座椅的強制使用寫入法規。”三門峽市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民警薛曉鑫稱。
今年1月,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教授甘華田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建議強制規范使用兒童座椅,列入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而今年兩會之前,關于“兒童安全座椅”的話題再次引起不少網友關注。@汽車之家發起的呼吁“兒童安全座椅強制使用全國立法”,更是得到眾多網友的點贊和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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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規定4歲以下兒童不使用安全座椅罰款300元
目前,世界范圍內有96個國家和地區出臺了強制使用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的法律法規。
記者搜索權威媒體報道得知,從去年起,國內一些地方開始動手增加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的相關立法。上海市從2014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兒童安全乘車法規。根據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應該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這是國內首個兒童安全座椅地方立法。
深圳從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修改后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條例規定,4周歲以下兒童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將處三百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