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杭州8月10日電(記者陳曉波、裘立華)男子花費104.8萬元購置路虎越野車后,發現該車竟曾被維修過。8月10日,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判決經銷商“退一賠三”,共計314.4萬元。
2015年3月,原告黃先生花費104.8萬元,在被告溫州一汽車銷售公司購置一輛路虎攬勝2995CC越野車,并在4月辦理了車輛登記。6月,黃先生與經銷商預約車輛首次保養。令黃先生感到意外的是,他在查找與保養相關的資料時,發現了《領料單》《施工單》等材料。
黃先生隨后與經銷商交涉。經銷商承認,與黃先生簽訂購車合同前,已發現車輛變速箱控制模塊中的部件破裂,并在簽訂合同后,對模板進行了更換。黃先生認為,經銷商未向其告知上述情況的行為,系屬消費欺詐,遂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經銷商更換變速箱控制模塊這一信息會對消費者的行為產生重要影響,應主動如實告知消費者,經銷商的行為已構成銷售欺詐。龍灣區法院遂一審判決:撤銷原、被告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原告退還涉案越野車,被告退還原告扣除車輛折舊費之后的購車款,并賠償原告購車款利息損失,且被告賠償原告3倍購車款共計31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