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團外出將“游”法可依
□萬華翼
據悉,從今年10月1日起,我國《旅游法》將正式實施,進一步加強旅游者權益保護,加大治理“零負團費”力度。旅行社、專家、消費者等都在密切關注《旅游法》的實施。新《旅游法》規定禁止強制購物或自費項目,旅游過程中所產生的二次消費將全部以透明的形式轉入團費。
旅行社以新《旅游法》的實施為契機重塑行業形象
《旅游法》的出臺,將引起了社會各個層面的關注。“新《旅游法》讓我們旅行社有法可依,使旅游業上一個新臺階。相信《旅游法》在十一實施后,旅行業將回歸正常,走向有序。”春秋旅行社經理王東說。
中原旅行社經理毛紅艷說:“新《旅游法》的實施對客人和旅行社都好,這樣游客會對旅行社的投訴減少,游客也不會在旅途中被強制消費了。它為旅游者和旅游服務者的行為劃了一條紅線,是不可觸碰的。”
陽光旅行社總經理李紅偉告訴記者,“零負團費”將消失,價格會回歸正常。
市民參團旅游有了保護傘
“每次出去玩,都會被導游帶到當地的特產賣場購物,而且四天的行程只有兩天玩,其他時間都消耗在了路上。”陳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喜歡旅游,每逢節假日都要和家人外出放松心情,對在旅程中被導游帶著去購物、行程縮水的現象早已見怪不怪。如果新的《旅游法》出臺能有效改善這種經營模式并對違規方面作嚴厲處罰的話,相信會大大增加市民出游的興致。
記者從市旅游局了解到,新法出臺后,沒有了自費、購物等項目,上調旅游費用是必然的。我市旅游局監管科董科長表示,我市已經組織5次旅游知識學習與知識競賽,我市旅游行業人員積極參與。最近省旅游專家將專程來我市作講座,讓旅游行業人員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新《旅游法》,以便推動旅游市場良性發展。
旅游價格上漲 實為理性回歸
新《旅游法》的實施充分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購物、自費等附加項目被禁止,旅行社只有靠提高旅游線路的價格來保經營成本。
一些旅行社的工作人員表示,現在不管是國內游還是省內游,十一期間的旅游線路以及價格都沒有出來,大家都在等新《旅游法》的實施,不敢貿然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