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2日電 (劉佳)全國假日辦昨日聯合人民網旅游頻道等網站面向社會廣泛征集《關于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公眾意見》,已經近11萬網友參與調查,網友各抒己見,紛紛發表看法,有的稱“干脆不要調休,趕上哪天休哪天”,有的則呼吁“恢復五一長假、延長春節假期”。
【不要調休,趕上哪天休哪天】
網友“渴望光明的大豬”:反對調休:1、前后挪休硬拼個長假,延遲的工作日既勞累效 率又低,長假那7天除了旅游在家沒事干,于是高速路堵了,景點擠爆。2、擠長假會嚴重跟國際脫軌,試問國際上有多少個國家挪工作日擠個長假,全民大休7日!涉外企業的員工長假里雖然不用坐班,但在家里工作沒有停,這還不算是加班。
網友“可言”:1.不應通過調借雙休日來形成七天長假或三天小長假,法定假日該休多 少天,就放多少天;工作周期拉太長,一點都不科學;2.落實帶薪假期制度,讓公民自 由彈性選擇休假時間,更好的錯峰出行;3.節假日高速路免費通行,加速了道路擁堵, 應該制定更合理的措施。
網友“趙德斌”:不要老是調正常的周末休息日為休假日,休息了是好,但上班后挪著上班搞的人暈。中國傳統節日放假應該加強,弘揚傳統。
網友“阿拉姆喊”:建議假日就是假日,七天假期就是7天假期,不要借調雙休日。增加放假時間,中國人是最勤勞的,而中國人的休息確是最少的。
網友“牧歌6888”:靠東拼西湊的假日設置極不科學合理,打亂了人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生物鐘,不僅使假期質量大打折扣,還影響到人身健康!長假的設置應考慮到季節和人們的生活習慣,從旅游角度而言,真正的黃金季節是五月。因此,強烈建議在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基礎上,保留十一長假,恢復五一長假,使兩個假期在上、下半年得以均衡,也給人們多提供一次出行的計劃和選擇,不至于全年僅國慶一個長假擠成一疙瘩!其他如清明、中秋等小假,是哪一天就休哪一天,不要東拼西湊地借用周末假日。調來調去的,象小孩玩家家,毫無實際意義!
網友“武青山”:趕上那天休哪天,不要人為創造假期,累了國家,累了大家,影響企業生產,好處很少。
【恢復五一長假】
網友“鐘黎”:取消端午假期,恢復五一七天長假,家人出游主要靠長假,五一是旅游的黃金期,目前只有十一黃金周,長假明顯不足,春節長假由于傳統原因,出行較少。
網友“卡特蘭”: 建議恢復五一黃金周,保留十一黃金同。南方北方在這兩個假期錯峰 放假,緩解出行帶來的交通等壓力。取消其他小長假,春節提前三天放假,增加至十天 假期。不用調整雙休日最好。
網友“鄒沖”:恢復五一七天假制度,合理安排假日前后工作時間,避免出現連續工作6 日以上的安排,避免出現連續兩個節假日相隔不長時,工作不足4日再次休假的安排。( 可研究考慮不同行業錯開休假,將一些行業工作性質相近,工作繁忙時期與閑暇時期相 近的行業同時間段休假。)
網友“坐等過年”:說來說去,都是假期太少太集中的緣故,建議恢復五一長假,五一 、十一與春節調休成七天長假,其他一天的節日就別調休了;或者建議適當增加法定帶 薪年休假,這樣大家可以彈性休假,不必扎堆。考慮到大部分人都離家很遠,完全取消 調休,全是一天或三天的短假,誰還能經常回家看看?法律規定子女要經常回家探望父 母,卻不給子女多一些假期,豈不是又要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嗎?
網友“雪”:都是1天3天的小假期 讓大家怎么出遠門?!原來的五一十一都是7天就很好啊 就不會形成現在這種國慶旅游擠死人的情況。其他小假放3天,可以休息也可以就近耍,多好! 只要合理安排放假和上班時間,連續上班根本不會累!
網友“薛巍”:建議恢復五一長假,分流十一長假的旅游人數
網友“北京”:建議恢復“五一”長假,減少“十一”的壓力;傳統假日最好還是調休好,方便離家較遠的人。
【錯峰放假,避免一窩蜂】
網友“馨月”:1.建議延長春節假期;2.反對調休,在現有放假安排的基礎上仍然讓民眾在周六日休息;3.針對不同地區實施區別式放假,將政府機關的假期與普通民眾區分開.進一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以免造成全國休一個假期,旅游景點擁堵不堪的現象發生。
網友“凱耀”:我認為可以分層次和對象進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大企業(合 資)可進行輪流節前或節中放假,比如,春節7天,可增置節前7天,人員放假由單位安 排,春節前后一個月時間實行高速費半假收費制度。避免節日無法辦公,相關部門無節 可休的狀況。要引起高度重視和注意。其它幾個節日可參照,避免一窩蜂、一哄而上( 搶)的局面。
網友“敬正超”:國慶和五一長假,應實行假期一月有效期,即公民在這一月里,可任選幾天做假期安排,國家的相關優惠政策,應在時間上具有靈活性,以方便公民出行安排!緩解景點和高速路的免費擁擠!
網友“躍媽”:借鑒錯峰上下班的制度,各省或各地區錯峰放假。比如國慶節北京市放1-4號,上海市可以5-8號,河北省可以9-12號,河南省可以13-16號等等。不必為了湊夠7天而前后借周末,太忙太累,而且一出門就是人山人海,不但不能盡情地游玩,還增加了很多安全隱患。
網友“翟繼松”:建議每周實行6天工作制,每個月有一次集中6天的長假,相當于每工作4周休一次長假,全年有12個“小長假”。這樣人們全年有12次選擇外出的機會,自然會實現錯峰出行,景區景點的壓力也下來了。同時,會增加出行的機會,提高幸福指數,拉動消費。
【帶薪休假盼落實】
網友“一名公務員”:希望采取彈性休假制度,自主選擇休假方案,并有法規保障休假。
網友“年年月月”:要立法保護全體公民享受法定節假日的權利!在熱熱鬧討論如何休假的同時,還有多少打工者連基本的11天法定節假都沒有!政府職能部門要建立專門網絡平臺,統計、舉報、曝光那些黑心企業,下限時改正命令,并加以嚴懲。建議全民每周休1天,靈活增加帶薪月假或帶薪年假。
網友“朱連冠”:一方面應采取彈性帶薪休假制度,另一方面比如實行一周做四休三而節假日少休一到兩天的休假方法,如果每周都有三天小長假,那在無形中會淡化對節日的期盼,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扎堆旅游的現狀,也避免因在短時期內連續工作或連續休假造成無法及時適應和調整的尷尬局面。
網友“鄒彤”:1全民嚴格執行帶薪休假,國家有相關部門監管。如有不執行的單位嚴厲 處罰。2每臺自用車全年享受多少公里的高速通行免費,這樣能大大緩解現在的到處都是 人的狀態。
網友“李堂”:增加假期,反對調雙休日作假期.盡早有效落實執行帶薪休假制度。
網友“安然無恙”:落實探親假、延長帶薪年假,美資企業員工入司就有15天年假,沒見別人影響公司效益。我們國家的年假太少,探親假基本休不了,能把年假延長、落實探親假還差不多。
【延長春節假期】
網友“鄭龍”:春節真的應該放長一點,讓在外打工的人回家也可以多待幾天,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買得起飛機票的。像廣州回黑龍江往返做火車至少要4天的時間。還有幾天在家。其實帶薪休假,打工的有幾個可以享受了?只要公務員和國企和事業單位才有,建議帶薪休假不要了,在傳統的節日多放幾天給大家。
網友“蘋果綠”:中國人最注重的是春節,建議春節假期延長,最好一直放到正月十五,呵呵,中國太大,回家坐車都要2天,來回4天時間耽誤了;其他的假期趕上哪天放哪天,不要調休,建議恢復五一長假,元旦、端午、中秋都是浮云。
網友“Shaoshuai2003”:中國太大,地理環境、氣候溫差,南北差別、民族風情!等等,建議上半年下半年,也就是五一十一保留七天長假!春節是中華民族最重要的節日,建議假期更長一點!建議從初一到十五半個月!或者休十天!因為目前的七天節日太少,交通壓力太大!在家過年時間太短,起碼有二至四天在路途中過節了!起不到休年假和回家過年走親訪友的效果!至于其他節日沒有必要休假!我們國家節日太多了,比如教師節也該取消休假了,節日可以過,但沒有必要非得放假!
網友“喵喵苗苗”:應該適當延長春節的假期時間,對于中秋、清明、端午、中秋等一 天的假日,按實際情況休假,不要隨意挪用周末,切實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錯開出行高 峰期。
網友“云韻”:春節增2天為5天,國慶減1天為2天,取消端午節1天.所有節假日均不作調休(春節少于7天應微調).學習國外休假好的理念(隨機性原則):即節假日為周六周日的放棄,為周三的休1天,為周一周五的合并休3天,為周二周四的合并多休1天共4天.如國慶合并滿5天及以上的似長假論處.
網友“血浪”:春節假期過短,影響了與親人的團聚 大家都到過年那天才回家,是導致交通擁堵的根源,建議放十天!法定假為6天,調休兩個周末!
網友“yiyi” :按照傳統,過了臘月二十三,就進入了小年,小年里的每一天都有著特別的講究,這一習俗在我國流傳千百年,早已是根植在人們心中。現在的春節假期,三天假,加上雙休日才七天,我都懷疑春節還是中國人的節日嗎?要有多忘本才能制定這樣的春節假期!連過個年都還被困屬于忙碌的車流、人群還有工作環境中。強烈建議春節從臘月二十三放起,然后過完初五迎完財神再離家,也就是說 初六返程,初七上班。
網友“一笑”:春節是中華民族第一傳統佳節,應該增加到10天,很多家庭為了生計就靠這幾天簡單團聚一下,留守老人特別需要兒孫的親情溫暖。我們的民族也需要親情滋養,春節多放幾天,可以獲取更多的正能量、正效應,對經濟社會發展有益無害。
【節假日加班無三倍工資】
網友“坐看日出云歸”:對于法定的節假日,雖然規定了具體的時間,可是相對于很多 的企業而已,形同空文,執行很不到位。即使是加班也沒有像法定的三倍工資補償。而 我們的政府監督機構,則是不舉報不查處,或者讓某些企業有準備的檢查。面對社會很 多的就業人員而言,法定的假日也是他們平常的工作時間。
網友“vv”:目前感覺節假日太少,可適度增加,應保留一年二次的7天長假,但最好不要挪用雙休,平時工作一般很忙,壓力也大,也會經常加班,一調休,周六上班,一般周日就加班,根本一天都休息不了,都是連續上班,這樣很累。像什么帶薪休假,根本就不可能。
網友“華為”:應該恢復五一節三天法定假日。國家勞動保障部門一定要確實監督用工單位,堅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于員工加班工資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