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聚焦
“通過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能力,完善消費政策,培育消費熱點。重點發展養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務,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這一公民法定權益時隔兩年后,再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雖然只有一句話,但將其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中,表明了對勞動者休息權的保障和尊重。從1994年頒布勞動法至今,“看上去很美”的帶薪休假制度已經喊了20年,但仍然只是“紙上權利”。
“沒假休”
帶薪休假落實率達到50%左右——這是一位全國人大代表帶上兩會的“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調查結果”。而早在今年1月,國家旅游局直屬專業研究機構中國旅游研究院有關負責人已再一次在研討會上拋出了這一數字。
國家旅游局委托有關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調查顯示,在覆蓋各領域、各行業、各部門、各階層的2252名被訪者中,有四成受訪者表示沒有帶薪休假,有帶薪年休假且可自主安排者僅占三成。很多人需要面對的除了“想休沒有假”,還有“有假不敢休”的問題。不少市民表示,雖然公司“不禁止”,但也“不鼓勵”,收入主要靠績效工資和獎金,休假就拿“基本薪”,誰敢休?
“不敢休”
不容否認的是,個人在爭取權益上的弱勢,而監管部門在監管上的不主動,是帶薪休假難落實的重要根源。“分析起來,主要是對公民法定權益沒有重視,落實情況如何基本沒人檢查,出現‘虎頭蛇尾’,導致落實情況大打折扣。”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假日制度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教授說。
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說,我國《勞動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都對員工帶薪年休假有明確規定,但由于缺乏責任追究條款的細則,規定的處罰力度不夠,相關執法部門對用人單位的監督不到位,鮮有因違反這一制度規定而受罰的案例,而職工因個人謀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又往往不敢維護自己的休息權益,使得帶薪年休假制度難以落實。
國外假期怎么休?
荷蘭
加班可攢出休息日
荷蘭只要是全職雇員,每年都可享受至少24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有些公司的假期甚至長達27至28天。此外,彈性工作制還為員工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有些公司允許員工每天加個班為自己攢出一個休息日。
美國
不休假有補償
美國人一些公司準許職工按小時使用,人事部門會在支付工資時寫清所剩假期的天數,幫助職工保存最終的累計資料,有些公司還會按職工的工資對沒有休假的人做經濟補償。
(新華網事記者王麗、劉元旭、劉景洋、烏夢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