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訴
合作方失誤導致回程航班延誤
旅游頻道某網友表示,在去年她們訂購了一家旅行社8月20-25日出發的馬爾代夫蕉葉島六天四晚自由行產品。
但由于酒店的原因,導致錯失了歸程的飛機,造成了嚴重的后果。“因為利益關系,他們無視我們的權利。”這名網友表示不滿。
其他投訴
未告知護照過期致行程取消
旅游頻道另一網友稱,他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支付了某旅行社11210元人民幣用于張超,張化赴首爾一地半自助5日游團費, 并簽訂了編號為T0002343的旅游合同,該旅行社于2013年9月22日告知我團員張化護照過期,不能送簽,張化提出馬上申請加急辦理新護照,2013年9月27日可交給該旅行社,而該旅行社回復,2013年9月27日拿到護照來不及送簽,至此,合同不得不解除。隨后,該旅行社提出要扣除我2000元人民幣的團款作為違約金。
但是,在合同簽訂前,該旅行社失職未核實顧客出境資格,在時間范圍不允許的情況下盲目誘導顧客簽訂合同,交納團費;此外在旅游 合同中并未規定具體的提交護照時間,來不及送簽是該旅行社的過失。
追訪
酒店失責旅行社也要協助追討
筆者了解到,對于自由行產品,旅行社只不過是負責機+酒產品的打包,所以如果是當地的機票或者酒店的問題而導致游客的損失,雖然并不是旅行社直接導致的,但是由于游客簽署的合同方是旅行社,并不是單獨和酒店和航空公司簽署的合同,旅行社有義務協助游客追討這筆費用。
文/林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