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6日,湖北武當山景區,部分游客無視景區警示牌子,隨意攀爬文物。圖片來源:中新網
清明小長假,人們從緊張工作和學習中解脫出來,跟隨春天的腳步踏青游玩,成為大家度假的首選。然而就在各個旅游景點“敞開懷抱”去迎接游客的同時,不少游客隨意攀爬文物、涂鴉、亂丟垃圾等不文明行為卻大煞風景、令人唏噓。
面對屢禁不止的不文明出游行為,不禁讓我們思考,到底文明出游難在哪?如何規范旅游行為?如何提升一些游客的文明出游意識?都值得我們去深思。
從社會規范來說,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在節假日集中爆發,似乎成了無計可施,但其實則不然。去年的10月1日《旅游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等。
可是現在的問題是《旅游法》雖然施行這么長時間,在規范游客文明出游方面,似乎尚未立竿見影的效果。這就要求旅游相關各方切實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來,比如,在秩序管理、文明引導等工作上,是不是應該再多點細心與耐心?事實上,不文明現象固然與某些游客個人素質不高有關,但很多時候也與景點景區監管不力或監管缺失有關。
所以,景區和相關部門更應有所作為。一方面,要加大懲罰措施,對不文明現象“零容忍”,對個別游客的不文明行為不姑息,不縱容,對嚴重不文明行為,該重罰的就重罰;另一方面,在游客旅游的過程中,多些提示和引導,提供更多的便利條件,讓游客有意識的摒棄一些不文明行為。
另外,在旅游前、旅游中,旅行社、導游應當抽取一定的時間,對于游客要注意的事項、當地風俗習慣進行講解和反復強調,持續鞏固文明旅游意識,時時提醒游客要注意自己的身份和行為要與所處環境相一致。
總之,所有不文明、不道德舉止行為的根源在于游客文明旅游理念的缺失,所以在強調加大監管懲處力度的同時,更應當重視對游客文明出行意識的培養,提高國民素質。
實現文明出游,我們到底還差什么?這需要每一個市民自身素質的提高,需要相關部門制度的完善、文明教育的加強、法律法規的執行,更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袁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