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美”這個字,或者講美學,人們一般不太會聯系到競爭力,但是企業要的就是競爭力。
先不談競爭力,用花做例子。我們只說為什么你覺得花很美?有人說因為花有顏色,形狀很美,色彩很美,這個時候我們就開始把花的色彩、花的形狀、花的香味全部加在一起,然后赫然發現:花表現出一種競爭力。
為什么它要這個顏色?因為蜜蜂和蝴蝶是復眼,如果沒有高彩度的紅或者高明度的黃,這朵花很可能沒有辦法被它們找到;如果在三四天的綻放時間里,那些昆蟲沒有找到它,它就沒有機會受粉,雌蕊雄蕊沒法交配,這個花就等于白開了。我們會發現所有的生命都要招引它的蜜蜂和蝴蝶,這背后其實隱藏著一個生命要擴大跟延續的競爭,這就表現了一種競爭力。
美的競爭力
“做自己”的本意,其實是說怎么感覺你自己感覺到的那個東西。如果美跟味覺有關,就讓我想到另外一個字:“品”。品跟口有關,而且是3個口。一個口是吃,是饑餓;只有等到你不饑餓了,在沒有饑餓的狀態里才能達到品,它是味覺的第二層次和第三層次。
現在企業界常常講品質、品位、品牌,生產出來的東西如果80%有問題,就不要講能有品牌了。品質、品位、品牌,最后成為名牌。名牌是什么?有人花很貴很貴的價錢買就因為它是名牌。可是,有沒有可能穿著全身的名牌,反而讓人覺得這個人真是沒有品位?有可能。為什么?因為不搭調。因此,我們需要知道品牌的基礎建立在品位上,也就是建立在美的基礎上。
從美發展到品牌,是很復雜的。很多男性企業高管喜歡阿瑪尼,阿瑪尼的旗艦店你可以看一下,走進去大概就會有一個印象:它的色調偏黑跟灰,很少有會跳出來花的那種繽紛的顏色。你也許會想,這豈不是沒有競爭力嗎?可是喜歡的人都會講阿瑪尼是“低調的奢華”。它奢侈華麗,可是讓你看不出來,因為它低調。你要看很久才知道那個料子真好,那個黑里面是有光的。
要把美跟市場上的競爭力連接在一起,其實只需在它們中間加幾個字――“看不見”。不是真的看不見,而是因為它可以隱藏,它可以讓你看得更長久,它可以在品牌上和你建立更多的關系。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香奈兒。香奈兒這個品牌縱橫20世紀到現在,非常了不起,持續近百年沒有被別人取代,而曾經與它同時代的好些服裝、時尚早就成為過去,過時了。香奈兒的創始人其實是在鄉下孤兒院長大的,最開始到巴黎賣帽子,賣得不是很好,沒有辦法創品牌。后來她怎么成功的呢?
1920年之前,法國女人的服裝好比印象派的畫作,把腰部弄得很細。那個時候的女性為了美去動手術,就為了要很細的腰。但是腰勒得太緊,氣都上不來。工商業起來以后,因為頭腦的細致和精明,女人做房地產、股票可能比男人都行,所以出現了最早的女性主管。做了主管,由于腰細而顯得柔弱,感覺沒有擔當。
香奈兒看到了大勢所趨,她就用男人的西裝做出腰身,改出最早的一件女性套裝,就是有墊肩的女性套裝,這就是香奈兒最早創立的品牌。這個品牌跟整個社會大趨勢有關,它看清了競爭力往哪里走。香奈兒這個墊肩墊起來,讓人覺得穿這件衣服的女人有一點擔當的樣子。這其實是一個符號學,這個就是看不見的競爭力。
在經濟、市場上,很多企業直到目前還在跟著外國名牌跑,希望能夠趕快追上去。其實追上去不是在后面追,而是能夠超越地去想,是創品牌。如果沒有品牌,我們怎么去談競爭力?而這個競爭力源于你必須從自己文化的根底上去思考,從而認識到“我要回來做我自己”,然后創造出一個不同的、新的美。真正建立起他人無可取代的那個東西,這才是最難的。
回來做自己
美的定義第一是回來做自己,第二是他人不能取代你。60億人口生活在地球上,而你是任何人不能取代的,你的存在就是唯一。跟企業談競爭力的時候,美和競爭力其實是同一個問題。他們的頭腦里面只有市場這個東西,這個時候我們要談“看不見的競爭力”。
喬布斯十幾年來把所有的人搞得一直跟著他跑,從G5開始。最早出現G5,那時候人們還沒有大量用電腦,G5價格比一般電腦高出3倍以上,功能與其他電腦其實也沒有那么大的差別,可那個造型那么單純!你看花不用錢,蘋果是要錢的。
那個時候做的電腦,在前面很顯眼的地方,都寫著兩個大大的漢字“電源”,可G5把電源放到后面。我們身上有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而觸覺是最私密的感覺。蘋果很不簡單,因為它開發了人類最私密的觸覺感受。現在是iPad,因為你在觸摸,而且是很輕微的觸摸,剛開始用會覺得手指好笨,慢慢就學得很輕巧,因為你要像對待愛人一樣,不然它會亂跳。
一個設計者,他設計的不是產品,他設計了我們的倫理,他設計了我們的情緒,他設計了我們的感官,他把我們的觸覺完全開發出來。
如果大家回想一下,喬布斯所開發的蘋果的白,是溫潤的,里面是有質感的。這個時候,當我們被吸引,被這種美的競爭力征服,可能還不知道為什么。所以說,喬布斯就是那朵不可取代的花。
第二名是誰,大概是某一個手機品牌,他們永遠在研究怎么能夠打敗iPhone,但現在還沒有成功。大家都認為發展必須要有一個敵人,可是你找到敵人就像是東施找到西施,其實很辛苦。其實“美是回來做自己”,是先把尋找敵人的觀念從根本上去掉。
是什么力量讓喬布斯不再是一個產品的設計者,而是回來做自己的那種完全自在?所有左腦的思維都是因為我們前面有一個筆記本電腦的概念,你不敢打破;可是喬布斯說:我可以另外加東西。所有已經可以用的筆記本電腦,都不應該是我們探索美的對象;那個還沒有被創造出來的筆記本電腦,才是真正的競爭力所在。
從花到喬布斯,大家應該都能發現“回來做自己”講起來很容易,可是不去跟別人比較、不讓已經存在的東西成為想象的局限,做起來非常難。
第一個美是創造,第二個美是模仿;第一個是西施,第二個就是東施效顰。好的企業范本太多,如果習慣了學習范本,結果就是我們一生都在找范本,最后完全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來做自己。喬布斯當然也是一個范本,如果我們把他當成模范,可是又沒有辦法超越他,那就會受限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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