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尹江勇)7月1日,省科技廳在其官網發布通知,對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總”崗位及技術難題需求正式開始征集,并對申報企業的條件及獎補政策進行了明確。
“科技副總”是指從高校、科研院所選聘高層次科技人才到企業任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技術副總、研發副總、技術總監等職務,促進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優勢互補、協同創新,更好為企業、產業、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根據《河南省“科技副總”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文件精神,我省聚焦重點培育的“7+28+N”產業鏈群,自今年起三年內從高校、科研院所選聘一批“科技副總”到企業任職工作。
本次公開征集的申報條件要求,申報企業應為河南省境內注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信譽良好。企業需具有下列資質之一:規上工業企業、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科改企業等。
申報企業還要具有一定的研發創新基礎,有明確的研發創新發展需求。優先支持建有產業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等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同時,申報企業要能夠為“科技副總”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科研條件、生活條件和安全保障,積極與“科技副總”所在單位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各種研發合作。
此外,申報企業主營業務與河南省重點培育的產業鏈一致或與企業所在地市重點發展產業鏈一致的優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申報企業不得為申報人及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創辦或入股企業。相關申報企業要于7月20日前完成年度階段性填寫工作。
根據我省“科技副總”三年行動計劃提供的政策支持,可一次性給予“科技副總”5萬元補助。對考核優秀的“科技副總”實行綠色通道制度,申報下一年度省級科技攻關項目不受所在單位名額限制。“科技副總”任職期間與企業簽訂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同并經過技術合同登記的,企業可申報技術轉移獎補,按技術合同實際到賬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后補助,最高補助企業100萬元。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