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臺政策支持“賣舊買新”,鼓勵房企或機構回購舊房、幫助置換新房
樓市“以舊換新”能否激活市場需求?
本報訊(記者鄒倜然)近期,加入樓市“以舊換新”行列的城市數(shù)量持續(xù)增長。3月下旬,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qū)啟動舊房“換新購”活動,立即引發(fā)市場關注和期待。有業(yè)內人士表示,“以舊換新”政策有助于縮短“賣舊買新”周期,進一步活躍市場,后續(xù)或有更多城市出臺類似政策。
據(jù)了解,2023年以來,寧波、南京、淄博、南通、揚州、海寧、濟寧等多地針對置換客群推出“以舊換新”政策,幫助有需要賣掉舊房再置換新房的購房者提前鎖定意向新房,縮短舊房出售周期,從而激活市場的改善需求。
從目前各地出臺的政策來看,樓市“以舊換新”主要有兩種模式:房企回購模式和中介幫賣模式。
房企回購模式,是由房企或第三方機構接手購房者的舊房,一般是先舊房評估,將舊房過戶給房企,房企再將該房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貸款作為舊房房款劃給購房者用作新房房款抵扣金。
中介幫賣模式,則是先由購房者在參與活動的樓盤中選定新房房源,與開發(fā)企業(yè)、經紀企業(yè)、租賃企業(yè)等簽署買、賣(租)一體的多方協(xié)議。經紀企業(yè)對購房者的舊房“優(yōu)先賣、優(yōu)先租”,縮短成交周期。待舊房售出或租出,購房者履約完成新房購買手續(xù);若舊房在約定時間內未售出及未出租的,則開發(fā)企業(yè)履約退還商品住房認購金,購房者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杭州市臨平區(qū)此次的“換新購”就是采用了中介幫賣模式。當?shù)匾晃粯I(yè)內人士表示,“以舊換新”模式最大“賣點”在于,購房者可以在舊房還沒賣出去的情況下,先在開發(fā)商處免費鎖定意向房源,如舊房未成功出售,購房者可以無責違約。
但記者采訪了解到,與“換新”相比,購房者更關心的問題是如何“賣舊”。在一家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舊換新”政策推出后,咨詢的人不少,大部分是已經掛出房源的老客戶。
杭州市民宋女士去年就將自己的一套兩居室掛牌出售,想賣掉后置換一套新房,但舊房至今未能出售。
“‘以舊換新’的前提是能順利賣掉舊房,雖然政策表示會幫我們優(yōu)先出售,但現(xiàn)在二手房不好賣,感覺效果可能有限。”宋女士說。
記者了解到,在房企回購模式中,為了鼓勵房企及機構回購,相關地方均出臺了配套激勵措施,比如按比例給予房企一定的財政補貼,或在稅收等方面予以優(yōu)惠。而在中介幫賣模式中,相關政策多集中于參與活動的經紀企業(yè)對購房者舊房予以流量等傾斜,不少人對“優(yōu)先賣”的力度和效果表示謹慎樂觀。
對此,有業(yè)內人士表示,目前“以舊換新”的堵點在于舊房出售,購房者若想快速成交,在價格方面需要有一定讓步。如果舊房出售堵點遲遲無法打通,購房者鎖定的新房交易周期也會拉長,一旦舊房最終未能出售,開發(fā)商新房銷售的壓力也會增大,房企參與“以舊換新”的熱情可能也會受到影響。(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