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生李某、陳某分別花12萬在網上買到了北京戶口,后因賣戶口的人被查受到牽連。近日,海淀檢察院以涉嫌買賣國家公文罪對賣戶口的嫌疑人批準逮捕,李某、陳某也因涉嫌此罪取保候審。
高校論壇發帖賣戶口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案發前,蘇某代理了兩家企業的相關人力資源,可以通過這兩家企業申請進京指標。2008年,蘇某曾成功幫助當時的應屆畢業生王某申請了進京指標,辦理了北京戶口。后蘇某與王某商議,決定通過賣北京戶口盈利,2008年至2014年間,二人一直在北大BBS等高校論壇上發帖賣戶口。
在案證據顯示,去年5月底,王某在某高校的學校論壇上發帖,稱其可以幫助應屆畢業生辦理北京戶口,一個收費12萬元。即將畢業的學生李某和陳某對該消息深信不疑,立即與王某取得了聯系,在從王某處得到肯定答復后,二人很快將自己的三方協議、就業推薦表、照片等材料交給了王某。
王某隨后將這些材料轉交給蘇某,蘇某通過將該兩名學生掛靠在其代理的公司下的方式幫助二人申請了進京指標。之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接收函,表示同意接受應屆畢業生李某、陳某到相應的公司工作。
拿到戶口兩學生涉罪
去年夏天的高校畢業季,媒體報道了一些人通過高校論壇出售北京戶口指標的情況,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新聞報道中的線索立案偵查,控制了犯罪嫌疑人蘇某和王某,并牽出了購買戶口的李某和陳某。
辦案檢察官說,李某、陳某均來自海淀區一所知名高校,案發前已經拿到了北京戶口,而蘇某之所以能源源不斷拿到進京指標,也跟其所代理的公司管理松懈有關,該公司有進京指標,但并非每年都能招聘到足夠的人,于是以為就是給蘇某“幫個忙”,但并不知道其收了錢。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以涉嫌買賣國家公文罪對犯罪嫌疑人蘇某、王某批準逮捕,因購買含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收函的北京戶口,李某、陳某涉嫌此罪被取保候審。
■ 釋疑
戶口無論買賣 均觸犯刑法
根據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規定中買賣,包括了購買和銷售兩種行為”,法律專家介紹,法律涉及的證件是指國家機關制作、頒發的,用以證明身份、職務、權利義務關系或其他有關事實的憑證,包括結婚證、工作證、駕駛證以及戶口等。買賣是對這些證件進行有償轉讓。
“買不成是被騙,買成了就是涉嫌犯罪”,就此案海淀區檢察院檢察官提醒,畢業生想要北京戶口可以理解,但購買絕不可取,為一紙戶口背上前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