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家住南京秦淮區教敷營的鄭東在教訓不聽話的女兒時,下手過重將其打死。昨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時,鄭東稱自己想隨女兒一起去,請求法院判他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并未采納他的意見,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回放
女兒晚歸,他用鋼管一頓打,失手釀大錯
案發前,鄭東13歲的女兒倩倩(化名)正值青春期,高高的個子,出落得亭亭玉立。但是,倩倩性格叛逆不服管教,甚至敢在報到日不去學校報到。為此,班主任要求鄭東花一個月時間,每天接送女兒,爭取把女兒的行為扭過來。鄭東為此辭了職,盡心盡力接送。
3月18日當晚,鄭東做好了晚飯,去學校接女兒放學,但女兒卻一直沒有出現。鄭東氣得要命,一個人回到家里邊玩電腦邊等。結果,快十點的時候女兒才到家,而且也不理鄭東。鄭東的火更大了,讓倩倩靠墻跪下來反省,上去就是一通拳打腳踢,倩倩眼睛被打腫,牙也被打掉,滿嘴都是血。倩倩的脾氣極其倔強,一般的孩子被打成這樣,早就求饒了,但倩倩硬是不吭聲。鄭東氣得發起瘋來,跑到陽臺上找了根室外晾衣架上用的不銹鋼空心鋼管,用膝蓋猛地一頂將其折彎,猛打倩倩的背部和腿部。第二通打完后,倩倩仍然是一副桀驁不馴的態度。鄭東見此,操起空心鋼管對著倩倩又是一頓打。這次打完后,倩倩終于服軟了,說自己錯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沒想到,這句話成了女兒最后的遺言。
晚11點多,鄭東發現倩倩不對勁,頭靠在墻上,大口往外呼氣,卻不吸氣。他連忙用自己似懂非懂的一點急救知識搶救倩倩,發現沒有用處,就趕緊沖到門外,請小賣店店主幫忙開車把女兒送到第一醫院搶救,同時打電話給自己叔叔。但是,女兒還是沒搶救得過來,于次日凌晨1時許離開人世。之后,醫院保衛隊報了警,民警在鄭東叔叔指引下將鄭東抓獲。經尸檢,倩倩系因全身多處機械性損傷致心、肺、脊髓挫傷并發肺脂肪栓塞而死亡。原來,他是這樣的人極愛面子,打女兒后還裝成“酒后失手”昨天上午9:30,身著藍色號服的鄭東被帶進了法庭。生于1968年8月的鄭東個子本來就不高,在兩個高個法警的襯托下更顯瘦小,凌亂的頭發顯示他在看守所顯然沒有任何心思關注自己的外表。
庭審細節
庭審細節顯示,鄭東是個極其愛面子的人。公訴人問鄭東,在接受警察訊問時,他說自己酒后打了女兒,而在公訴人提審時,為何又改口說沒喝酒。鄭東回答說,自己向小賣店店主求助時,對方說了他,問他為什么下手這么狠,他礙于面子,只好說,“我酒吃多了”。說完這話后,他沖回屋內去抱女兒,看到桌上的酒瓶子里還剩了點白酒,竟然真就抓起瓶子把酒全喝了下去。另一個細節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鄭東稱,他在打完女兒第一通之后,操起手機就打了個電話,把自己打女兒的“壯舉”匯報給了叔叔。而之所以要打這個電話,是為了叔叔以前講過他,說他慣女兒。他打這個電話,就是為了告訴叔叔,“你看,我沒有慣女兒。”有犯罪前科,此后生活徹底迷失方向鄭東何以形成如此強烈的自尊心?
庭審中披露的鄭東的生活經歷,可能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這一點。1986年,鄭東因“奸淫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記者獲悉,所謂“奸淫幼女”,并不是一般人想象的那樣,針對年齡極小的幼女。實際上,鄭東當時正在和一個女孩談戀愛,又和這個女孩發生了關系,因該女孩尚未成年,而他又不知道,他就稀里糊涂成了罪犯。在那個社會思想仍比較保守的年代,此類帶有道德宣示的罪名足以毀掉整個家庭。鄭東在法庭上也說,自己4歲的時候父親因車禍去世,自己跟著母親下放農村。回城后母親再嫁,小小年紀的他賣冰棍交了28元學費,初二就輟學頂職到母親的單位上班了。“奸淫幼女罪”的宣判是在鄭東單位大禮堂進行的,這丟盡了母親的臉,令母親在后來的歲月里在單位沒有朋友。記者了解到,這一事件對鄭東打擊極大,成了他人生的分水嶺。鄭東徹底迷失了方向,生活也成了一團亂麻。1990年,他因故意傷害被判刑5年,2000年又因尋釁滋事被判刑1年緩刑2年,2008年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0天罰款2000元。到了2011年,他再次因吸毒被隔離強制戒毒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