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出生的葛宜峰和妻子結婚兩個多月后鬧離婚,他自稱做上門女婿的生活很壓抑,煩悶之中在車里將妻子殺死。昨天上午,葛宜峰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其岳父母向其索賠106萬余元,并要求判處極刑。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嫌犯講述
結婚當天挨岳母罵
葛宜峰是安徽人,初中文化。今年2月5日,正月初六,他和同歲的同鄉(xiāng)陳某結婚,隨后來到北京,住在岳父母位于大興區(qū)黃村鎮(zhèn)的出租屋內,做起了上門女婿。
葛宜峰說,婚后的家庭生活讓他很壓抑,他和岳母關系不融洽,結婚當天就因瑣事被岳母罵了一頓,他為此發(fā)過微信朋友圈:“這婚結的,一點高興的理由都沒有!”
此外,在共同生活中,由于4個人的性格都比較怪,他很難保持好心情,家庭氛圍經常會因為某個人的一句話突然改變。而他對工作也不滿意。葛宜峰說,結婚前,他在外地上班,每個月賺七八千元,過得很好。到了北京,他每個月賺五六千元,“要給別人當哈巴狗似的,錢還不夠花。每天要花四五個小時在地鐵上,我適應不了,很壓抑。”他還提到,妻子到北京后生活檔次提高了,越來越看不起他。“我感覺窩囊,心理落差很大。”
葛宜峰說,由于矛盾重重,妻子在今年4月提出離婚,但他不想離。他說,自己的母親原本不同意他這么早結婚,還是倒插門,并告訴過他:“離婚后就別回家了,我們家丟不起這人”。
4月26日晚,葛宜峰買了把剪刀……
案發(fā)當天又挨數落
4月27日,陳某早上出門。葛宜峰說,他在家還未起床,就聽到岳母不停地數落他和他的家人,稱他配不上她的女兒,這讓他很憤怒。他說自己給妻子發(fā)短信,說被岳母罵,妻子回復:“我媽就那樣”。過了一會兒,妻子回家,扔他的衣服,說離婚了就別住她家里。
“我也想好聚好散,我都已經很慘了,怎么還這么對我?”葛宜峰說,他提出和妻子出去談談,想讓妻子給他道歉。然而,兩人在車里再次發(fā)生爭吵。“我心里很煩,往外掏剪刀。她準備下車,我抓她頭發(fā),扎了她兩下。”葛宜峰邊比劃邊描述案發(fā)經過,情緒非常激動,在講到自己的兇狠表現時,他突然歪倒在椅子上哭了起來。他將自己描述得非常委屈。“你說你和別的男孩子談戀愛分手了,把我當感情寄托,我就和你談戀愛;你說訂婚我就和你訂婚;你說讓我做上門女婿,我就做上門女婿;你說讓我辭了工作來北京,我就來北京陪你。”
葛宜峰說,直到妻子不動了,他才意識到自己干了什么事。“我想我自己也完了,就給母親、哥哥、表哥打電話,告訴他們我殺了妻子。但他們不信,我就將尸體拍了照片,發(fā)了朋友圈,說終于結束了這一切。”
作案后,葛宜峰打了輛黑車到附近派出所投案,并向民警要求立刻槍斃自己。
庭審最后,葛宜峰稱自己的行為很可恥,自己也很痛苦和悔恨。“我希望社會和諧一點兒。希望人們引以為戒,多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要有那么多傷害和矛盾。”
>>死者家屬
他愛玩牌游手好閑
昨天,陳某的父親當庭向葛宜峰提出共計106萬余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并要求判處葛宜峰死刑立即執(zhí)行。
庭審后,陳某的家人紛紛控訴葛宜峰。陳某的父親說,他一直拿葛宜峰當親生兒子看待,“沒錢了就給他錢,他要學車就給他錢去學”。他說,在女兒提出離婚時,葛宜峰提出要十萬元賠償,還說要殺了岳母。
陳某的父親說,案發(fā)后,陳某的母親出門尋找,在車里發(fā)現了滿身是血的女兒,拔出了還插在女兒脖子里的剪刀。因為受到刺激太大,陳某的母親現在已經下肢癱瘓。陳某的親戚說,陳某是個內向、很老實的姑娘,在一家物業(yè)公司上班,每個月2000多元工資,還要給葛宜峰錢。而葛宜峰不思進取,每天游手好閑,喜歡玩牌,還因為陳某不給錢動手打過她。
陳某的父親不同意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只要求葛宜峰“殺人償命”。
(原標題:稱倒插門生活壓抑 90后新婚不久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