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月15日,厄瓜多爾總統諾沃亞簽發第166號行政令,批準厄瓜多爾-中國自由貿易協定。根據厄瓜多爾憲法,國際文書須由總統簽署或批準。
中國是厄瓜多爾第二大貿易伙伴。2023年5月11日,中厄兩國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厄瓜多爾成為中國第27個自貿伙伴。協定簽署后,兩國將分別履行各自國內法律審批程序。2023年10月12日,厄憲法法院宣布該協議符合憲法。2024年2月7日,厄國民議會批準了與中國的自貿協定。
根據協定中的貨物貿易關稅減讓安排,中厄雙方將分別對90%的稅目相互取消關稅,其中,約60%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后立即取消關稅。
厄瓜多爾生產、外貿、投資和漁業部部長表示,厄中自貿協定經總統批準后將由外交部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經過兩國的批準過程,該協議將在60天內生效。(總臺記者 鄧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