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 劉某因家里水管漏水想找鄰居王某幫忙,還未進門便被王某家的狗咬傷。近日,密云法院判決王某賠償劉某1.4萬余元。
劉某訴稱,2012年底,因家里水管漏水,她找到鄰居王某幫忙關水閥。到王某家門口敲門時,王某沒出來,一條藏獒卻跑出來對她進行攻擊。經醫院診斷,劉某全身多處犬咬傷、右前臂正中神經損傷、腦出血后遺癥,住院治療22天,王某支付了醫療費。2013年11月18日,劉某因腹部傷口發生膿腫再次住院治療4天。劉某要求王某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4.6萬余元。
王某辯稱,事故當天他在家洗衣服,家里的門用鐵锨抵住,他聽見劉某在其家門口喊被狗咬了,趕緊跑出去制止,并積極帶劉某救治。他沒有辦理養狗證,也不清楚狗的具體品種,但狗的個頭兒不小,事后狗被餓死了。
法院認為,因狗已死亡,無法確認狗的具體品種。但王某飼養的狗將劉某咬傷,王某并未提供證據證明劉某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王某應予賠償,并做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上門求助被狗咬起訴鄰居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