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本報報道了市民陳先生的朋友借用公交公司車隊廁所,遭拒后小便失禁一事,引發熱議。“城管執法局說一層廁所不是他們的,如果發生在二層是他們的責任。”陳先生說,目前公交公司對此事沒有做出任何解釋。涉事保安拒絕接受采訪,公交公司和振邦保安公司均稱對此事不知情。
“城管執法局又打來電話,態度不錯,告訴我一層的廁所是公交公司的。公交公司一直沒聯系我,現在還沒人道歉。”陳先生說,公交公司作為一個服務型企業,不該有這樣的舉動。
位于火車東站東臨小樓一樓是濟南公交六公司六隊的車站駐地。11日下午,六公司一工作人員表示,尚未聽說女子被從廁所拖出一事。“保安可能是公交公司統一安排的。”
六公司六隊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廁所是“車隊自己的廁所”。“晚上就只剩保安在這里看管車輛,他們穿的是振邦制服,可能不是車隊雇的保安,應該也不屬于公交公司。”122路公交車一工作人員說。
公交總公司工作人員稱未聽說此事,建議記者聯系企業文化部了解情況。企業文化部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火車東站廣場管理辦公室也在事發小樓二層辦公,占用一間辦公室。廣場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稱,知道女子上廁所被拖出一事,但事件與他們沒關系。“一層承租給園林局和公交公司了,保安是公交公司雇的,保安只有晚上上班。這附近有監控,想找一層的監控應該去問一層的人,我們只管廣場的進站口、出站口和停車場。聽說一層的人內部都快因為用廁所打起來了。”工作人員說,他們和一層的人幾乎從不打交道。
20:00,兩名穿振邦公司制服的保安出現在公交公司辦公室里,開始上班。他們的體貌特征與陳先生的描述相符。一名高個保安承認,9日晚也是他兩人值班,但他拒絕回答能否借用廁所。另一名保安說,9日晚確實有一名女子借用廁所,但他不接受采訪,認為應采訪保安公司。
振邦保安公司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不知道女子借用廁所被保安拖出一事,也不清楚振邦是否與公交公司有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