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誓誓詞增改為70字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
大常委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根據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決定任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產生后進行憲法宣誓。該決定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總理部長納入宣誓
決定明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這其中,包括全國人大選舉或決定任命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國家軍委主席、副主席、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等。
憲法宣誓誓詞共70個字
決定規定的憲法宣誓誓詞共70個字:“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相較于6月24日決定草案提交本次常委會審議時規定的65字誓詞,通過的決定無論從字數上還是內容上都做了調整。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說:“這恰恰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民主的表現。”
韓曉武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決定的通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舉措,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樹立憲法權威,有利于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觀念,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
解讀
為何誓詞改動了?
韓曉武解釋說,常委會委員在審議草案的過程中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其中很多建議是關于修改誓詞的。因為大家認為宣誓的誓詞非常重要。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按照法律程序,根據委員們的審議意見將誓詞修改為現在的表述。“我參加了草案的起草工作,我認為現在誓詞的修改比草案提起審議的時候要好。”
為何半年后實施?
韓曉武說,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之所以確定半年以后才開始施行,主要是考慮給各地區、各部門組織憲法宣誓活動做準備工作,特別是給負有組織宣誓職能的機關制定具體組織辦法留出時間。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表示,有關方面要抓緊制定具體辦法,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和規范工作,確保憲法宣誓制度依法順利實施。
背景
177個國家實施憲法宣誓
國家公職人員在任職時向憲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數國家普遍采取的一種制度。據統計,在193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明確作出相關規定的有177個,一些國家還單獨立法對公職人員宣誓制度作出規定。
憲法宣誓誓詞
表決通過版
我宣誓:
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提交審議版
我宣誓: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斗!
名詞解釋
忠于:忠誠地對待
擁護:對領袖、黨派、政策、措施等表示贊成并全力支持。
(參見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
備注
畫線處為修改處。
宣誓儀式
領誓人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根據情況,可以采取單獨宣誓或者集體宣誓的形式。單獨宣誓時,宣誓人應當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集體宣誓時,由一人領誓,領誓人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領誦誓詞;其他宣誓人整齊排列,右手舉拳,跟誦誓詞。
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者國徽。
負責組織宣誓儀式的機關,可以根據本決定并結合實際情況,對宣誓的具體事項作出規定。
時評
銘記自己的權力來源于人民
國家用立法的形式明確憲法宣誓制度,使其成為政治生活常態,有利于塑就國家工作人員憲法意識,強化全社會對憲法的了解,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向憲法宣誓,意味著符合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面對國家的根本大法必須作出公開承諾,有利于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觀念,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莊嚴神圣的宣誓儀式,有利于宣誓人員感受到憲法的神圣,銘記自己的權力來源于人民。
當前,我國法治建設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成為中國社會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崇尚法律、遵紀守法正在成為全社會的共識。但也有一些人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還比較淡薄,不懂法、知法違法現象仍未消除,法治精神有待更深入走進人們的內心。從了解法律到主動遵守和運用法律,再到信仰法律,這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必然之路。
中國古人提出“知行合一”,就是要在理念上了解,在意志上認同,并在行動上加以體現。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無疑體現了這種統一。國家工作人員是依據憲法和法律行使國家權力的特殊群體,要做好表率,帶頭踐行,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憲法日、憲法宣誓制度等一系列加強憲法實施的部署陸續推出,體現了國家意志和人民期盼的有機統一。每個人都應以尊崇的態度面對憲法,在心中自覺強化憲法意識,使法治信仰、法治風尚真正成為“不可動搖的拱心石”,讓法治陽光普照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