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某每次碰瓷傷的都是右腳踝,老傷次次都沒好。警方供圖
2011年12月3日
云大西路轉盤處,施某某騎車輕微碰擦一輛大貨車受傷,拒絕提供傷情證明及醫院檢查證明。
2012年6月9日
環城南路泰麗酒店附近非機動車道內,施某某騎車碰撞蘭先生的轎車。
2012年6月18日
華昌路方華超市門前,施某某騎車加速與掉頭的陳先生的轎車碰撞。
2012年6月20日
近華浦路,周女士的轎車壓線倒車起步時,施某某騎車撞上轎車右前輪。
2012年8月21日
金碧路與國防路交叉路口,施某某騎車撞上張先生右轉的轎車右前輪。
2013年8月4日
經開區跑王線,施某某騎車撞上同向直行的毛先生轎車右前輪。
據說,“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沒落的八旗子弟“發明”的,他們沒事兒就手捧一件“名貴”的瓷器(當然是贗品),在鬧市里溜達過來溜達過去。這些人邊轉悠邊尋找著合適的時間地點以及訛詐對象下手。瞅準機會后,他們就故意蹭到行駛的馬車邊上故意讓馬車不小心“碰”他一下,手中的瓷器隨即就落在地上摔碎了,這樣一來,瓷器的主人就“義正辭嚴”地纏住車主要求按名貴瓷器的價格給他賠償。如此看來,百年前就有“碰瓷”一說:抱著假瓷器碰撞馬車,詐人錢財;而今天的“碰瓷”者更為“任性”:用身子故意去碰車,只求“私了”。
一個人擺造型
6年“被”撞9次 表情姿勢都一樣
今年3月,張女士駕車行駛到昆明滇緬大道麻園鐵路口時,一男子騎自行車故意撞上自己的車,隨后向張女士索要600元錢私了。張女士覺得“蹊蹺”報了警,昆明交警二大隊民警到現場一看,這男子是交警的“老熟人”了,6年間涉嫌“碰瓷”9次的施某某,每次都毫無“新意”地傷了右腳。
同樣的情景,6年間,還出現在云大西路轉盤處、環城南路泰麗酒店附近、華昌路方華超市門前、近華浦路、金碧路與國防路交叉路口、經開區跑王線,主角都只有一個,這位施某某。每一次,施某某都騎著一輛無號牌的破舊自行車,每一次受傷的都是他的右腳踝,舊傷處潰爛著。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施某某早在2009年,就因涉嫌“碰瓷”被昆明交警錄入“碰瓷”人員信息比對庫了。目前,施某某已接受處罰。
一伙人擺造型
這個“碰瓷”團伙 就像一個“劇組”
2008年11月24日凌晨2時許,鄭先生駕車路過穿金路與環城北路路口時,突然一輛“中華”轎車駛了過來,3名男子下車圍住了他。“你撞人了,還敢跑!”隨后,只見一個40多歲的男子一瘸一拐地走了過來。鄭先生帶著“傷者”到了昆明市延安醫院停車場,對方不急于到急診室,而是將鄭先生拉到一僻靜處威脅:“我們都是道上混的,你要是不給錢,有你好受!”好漢不吃眼前虧,鄭先生從附近提款機上取出10380元,連同一部價值2000多元三星牌手機一并交給了對方。等對方一走,鄭先生立即報警。董家灣派出所民警根據醫院監控錄像,查出了“中華”車車主和某。
2009年3月10日晚9時許,環城東路與人民東路交叉路口不遠處,當一輛馬自達轎車駛過后,“中華”車又追了上去攔下車上人,便開始要錢。2800元談妥后,機智司機謊稱錢不夠要回家取錢,駕車路上,他努力尋找巡警蹤影,終于看見一輛巡邏警車后,迅速開了過去,打開車門,向巡警報案,4名嫌疑人被民警抓獲。這伙“碰瓷黨”中有“導演”,有“行人”,事后,他們也不上醫院檢查,堅決讓“肇事司機”賠錢私了。有趣的是,這伙“碰瓷黨”還要按“工齡”長短分工錢,這次扮演傷者的就是“中華”車車主和某,一個剛入伙的學建筑專業的大專畢業生第一次敲詐得到幾千元,只分得11元錢。
民警介紹,4名嫌疑人承認了5個月間共作案6起,長期在學府路、環城東路、人民東路等路段進行敲詐,每次從200多元到上萬元不等。
交警分析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遭遇“碰瓷”?發生“碰瓷”后該怎么辦?來看看昆明交警二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楊帆的分析和提醒。
特征
1. 不愿報警,在現場要求私了,扭扭捏捏不愿去醫院。
2. 當事人損傷大多為淺表傷、開放性傷,肉眼觀察較為血淋,或者損傷為陳舊性傷口重新受傷。
3. 一個人或多人團伙作案,一人受傷,多人以圍觀身份幫腔,“幫”受傷者索要錢財,金額從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
手段
1.在人多擁擠的商場附近、非機動車道上,“碰瓷黨”或騎自行車(電動車)、或步行,趁目標車靠邊、倒車、掉頭時,瞅準機會突然撞上去,把自己撞成輕傷或假裝受傷,敲詐車主。
2.“碰瓷黨”在城區主要環線或主要交通干道上駕車轉悠,尋找違法變道、路口搶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車輛或外地車輛,趁駕駛員違規、走神時故意制造事故。
3.鉆法律“空子”,選擇人行橫道、非機動車道等人多擁擠的地方,故意制造擦碰事故。因《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應給行人讓行,如發生交通事故,法律首先推定,一般情形下過錯都在機動車一方。利用這一點,“碰瓷黨”“合法”地索取賠償。
4. 利用破舊、有刮擦損傷痕跡的名牌車制造“碰瓷”事故,名牌車修得貴,敲詐的賠償也就比較高。
分析
時間 “碰瓷”大多數選擇路面沒有交警巡邏的中午和晚間。
地點 經常在丁字路口、十字路口轉彎處,還有城郊、集鎮農貿市場等交通相 對混亂的地方,以及城區行人、車輛較多的地方。
目標 特別喜歡挑中高檔車司機、遇事容易害怕的女性司機和人生地不熟的 外來車輛下手。
時機 趁車輛靠邊、倒車、掉頭時,利用駕駛員視線盲區,找機會親自去撞車。
咋辦
首先 要及時報警,用手機等拍攝嫌疑人面部特征、身體損害部位,詢問“傷者”身份,最好讓他拿出身份證件,核對信息后及時提供給警方;
其次 不要輕信身旁的好心人為你出“主意”私了,“幫”你私了的人很可能就是“碰瓷”的同伙,唯一信任出警的民警,讓民警來甄別是否屬于交通事 故,很多“碰瓷黨”一見車主報警,就會自動放棄索賠并逃跑;再者,堅持先去醫院治傷,否則賠款免談;
同時 盡快通知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將自己可能承擔的損失轉由保險公司承擔。交警趕到現場后,會先查看現場情況,首先救助受傷人員,其次尋找現場證據,如果能找到證據證明傷者是“碰瓷”,那么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如果不能確定是“碰瓷”行為,就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進行處理,由機動車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作出相應賠償。(記者張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