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龍娣在恩師墓前。
學生照顧老師二十余年 無遺囑法院判學生繼承48萬 律師稱判例有借鑒意義
鄭龍娣:“我不是為了錢,只是想把她(老師)的遺產處理好。”
近日,上海市民鄭龍娣繼承其老師魏桂容48萬元存款的消息廣受關注,一時間,鄭龍娣被推到風口浪尖。有人質疑鄭龍娣為錢而照顧老師,而無主財產的繼承問題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鄭龍娣的老師魏桂容一生未婚,晚年舉目無親,作為學生的她照顧恩師二十余年。2012年9月,老師魏桂容因胃癌晚期離世。由于其孤老的特殊身份,未留下遺囑。魏桂容名下的48萬元存款和一棟住宅無人繼承。
2013年,鄭龍娣曾向法院提起了申請認定財產無主的特別程序,魏桂容生前單位上海市中國中學提出異議,于是雙方走上法庭,由法院裁定審理。
近日,法院肯定了鄭龍娣的行為,認定她對魏桂容盡了一定的扶養義務,判定48萬元存款歸鄭龍娣所有,住宅收歸國有。
鄭龍娣說,“我不窮,我不是為了錢,只是想把她(老師)的遺產處理好。”她表示,在魏桂容生前她就已和老師說明,拿回為老師墊付的錢就行。二十年,“我付出了多少,只有我自己心里知道。”
“我和老師像母女”
1965年,13歲的鄭龍娣考入上海市中國中學,擔任班主任的就是年輕教師魏桂容。初到學校的鄭龍娣,因為性格開朗又能干,很快引起了魏桂容的注意,不僅讓她當班長,還做了大隊長。鄭龍娣表示,自己在中學時就與魏桂容十分親近,在她工作以后老師也為有她這個學生感到驕傲。
魏桂容父母早逝,沒有兄弟姐妹,也沒有結婚生子,鄭龍娣便成了她身邊最親密的人。大到購房搬家,小到購物買菜,魏桂容都會尋求鄭龍娣的幫助,兩人的關系形同母女。
記者:你和魏桂容相識這么久,你們之間的感情如何?
鄭龍娣:小時候老師就很喜歡我,長大以后我在公司工作,老師也覺得很光榮,常常跟人提起我。我和老師就像母女一樣。不管法院怎么判,我都會安葬老師,給老師買墓地。
記者:這么多年來你一直照顧魏桂容?
鄭龍娣:老人跌倒了你去扶,是一次的事情,我照顧老師,是這么多年的事情。人做事不能談錢,一談錢永遠做不好事情。我老公一天三頓燒好飯菜送到醫院給老師,問她想吃什么,每一頓都是換花樣的。不是老公支持我,我堅持不了這么久。
記者:據說魏老師買條毛巾這些小事情都會找你?
鄭龍娣:對啊,我們同學都知道的。老師她今天要什么,明天又要什么。你知道孤寡老人很孤獨的,有時候我有事忙不過來,就叫同學幫我買。
“我沒想要她的錢”
老師魏桂容是孤老,生前留下48萬余元存款和價值三百多萬元的住宅無人繼承。圍繞魏桂容的遺產歸屬問題,鄭龍娣和校方之間發生了爭執。鄭龍娣曾向法院申請認定財產無主的特別程序,但上海市中國中學對此有異議,雙方最終對簿公堂。
2014年12月5日,法院判決:魏桂容名下48萬余元存款歸鄭龍娣所有,魏桂容名下一套住宅收歸國有。負責這次案件審判的法庭副庭長彭雄輝表示,這樣判決的目的是為了鼓勵尊師重道這種傳統美德,同時也鼓勵社會上的一些人對孤老多一份關愛。
對于判決結果,鄭龍娣感到滿意,畢竟法官看到了她二十幾年的付出。
記者:當時您還找了很多部門,想把魏老師的遺產讓國家接收了。
鄭龍娣:我到教育局去,到民政局去,還跑錯到婚姻辦去,他們沒有受理。后來我沒辦法,就找律師咨詢,選擇走法律程序。
記者:你為什么會向法院要求繼承魏桂容的遺產?
鄭龍娣:我沒有想要魏老師的錢,只想把她的遺產處理好。我和丈夫給老師墊錢交醫藥費,醫院醫生都知道的,最多的時候墊了十幾萬。如果我窮,想要老師錢,怎么會貼十多萬進去?我就是想把老師遺產處理了,讓老師入土為安,做得風風光光的,我也心安了。
記者:當時你走法律途徑也是希望通過法院把老師的遺產處理好?
鄭龍娣:我就是想把老師的遺產處理好,沒有其他目的。他們看到我拿了48萬,我付出了多少沒人知道的,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
記者:您一開始幫魏桂容墊錢的時候知道她有錢嗎?
鄭龍娣:到最后我才知道老師有錢,后來老師得胃癌,把存折交給我,我才知道的。同學們看到我一個人貼錢都不忍心,還商量大家出幾萬元給老師看病。
記者:律師說判得少了點,建議你上訴,為什么放棄了?
鄭龍娣:我不想要錢,我不要房子,我沒有那個意思。
記者:有聲音質疑你照顧老師是為了錢。
鄭龍娣:我十幾歲就跟老師好,我沒有目的,沒有動機,也沒有想著要她的錢。老師活著的時候也說過把她財產全部都給我,又不是沒人聽見。我跟老師說,到時候你的錢交給國家,我給你墊的錢還我就行。她死了以后我錢沒地方要,我沒地方去說理。
“老師入土我心安”
今年3月31日,鄭龍娣和她的同學們為魏桂容舉行了葬禮。魏桂容的墓地由鄭龍娣出資購買,和她公婆的墓地在同一個公墓里。鄭龍娣在魏桂容墓前,為這遲到了近兩年的葬禮向老師道歉,希望老師能真正入土為安。
葬禮過后,鄭龍娣表示,她終于心安了。回首過去和老師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她自覺問心無愧。
記者:法院把魏老師部分遺產判給你,算是對你的認可么?
鄭龍娣:那肯定是的。即使法院不判給我,我也會安葬老師,給老師買墓地的。
記者:你打官司也是想讓老師早日入土為安?
鄭龍娣:對啊。做了好事還要被人指指點點,何苦呢?我問心無愧。
記者:3月31日魏老師安葬了,你也心安了。
鄭龍娣:我給老師做得風風光光,現在買一個墓地要16萬,因為我早就訂了就沒去買。我這個人不張揚,吃穿很簡單,(別人)以為我很窮,但是我不窮。老師入土為安了,我也心安了。我那時跟老師說,您現在入土為安了,可以心安了,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想早點安葬您。
代理律師:有判例效應
鄭龍娣的代理律師邢立人說,這個案件的爭議焦點是,魏桂容是孤寡老人,沒有繼承人。鄭龍娣是不是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像“孩子對父母的照顧”。如果盡到了,法院就會判決鄭龍娣適當分得魏桂容的遺產。如果魏桂容有第一繼承人的話,鄭龍娣也可分得適當財產。同樣的,如果上海市中國中學也盡到主要扶養義務,也可分得適當遺產。
他說,作為代理律師,主要是幫助鄭龍娣證明她盡了主要扶養義務。
邢立人說,申請認定財產無主的特別程序,不需要有被告人,只需要有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后,在公告期間內,如果有人提出異議的話,申請人可以和提出疑義的人作為原被告通過普遍程序解決。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沒辦法進行訴訟,法院可能判決無主財產收歸國有,也可以根據申請人是否盡到主要扶養義務,分適當的財產給申請人。
判決之后,財產收歸國有怎么履行,由誰代表國家來接收這個財產?他說,沒有哪部法律規定哪個機構來代表國家接收財產。法院的判決意見兼顧了提倡尊師重道的美德,同時也肯定了鄭龍娣的扶養行為。
邢立人認為,鄭龍娣的行為是一個正能量的事。他認為,這個案件有一定的社會效應。絕大多數人并不一定做好事不求任何回報,“做什么事得到一定回報”,這種價值觀也是被社會接受的。此外,這個判案表明,你能做好人好事,給社會帶來正能量,即便沒有血緣關系,盡了扶養義務,也會按法律規定給你允許范圍內的財產回報,“其實就是權利與義務對等”。
第三方律師:屬于“正面判決”
北京市漢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胡益華說,“鄭龍娣生前對魏老師盡到扶養的義務,對老人無微不至的照顧,這是本案能夠判其獲得48萬元的主要原因。”雖然沒有將全部遺產判給原告,但這份判決毫無疑問是一份正面的判決,對于社會上的孤寡老人今后獲得照顧和關懷起到正面促進作用,也為有能力照顧孤寡老人的人士在產生一些費用和支出后可以獲得補償方面有一個借鑒意義。
“孤寡有人照顧,獲得一些老人的遺產,沒有什么問題。”胡益華說,失獨家庭不少,以后孤寡老人問題比較嚴重,有人愿意照顧孤寡老人,無論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合法的,都應該提倡、接受。不能說照顧孤寡老人只能出于公益、善良,因為有法律的權利(繼承遺產),愿意去做這個事也是好的。如果社會都形成這樣一個風氣:根據法律規定,照顧孤寡老人,老人去世后,能得到老人部分遺產,這是好的,值得提倡。
至于認定財產無主的特別程序,如果不公開透明,有可能帶來一些隱患,“但該案是一個公開的案例,沒有什么問題。”
類似案例中,如果潛在繼承人暫時未出現,之后是否還有權申訴?胡益華說,法律程序可以申請繼承無主財產,如果無主財產收歸國有了應歸還給繼承人,但如果無主財產已被拍賣等客觀消失了,則不需要承擔其他責任。
胡益華補充說,過了認定財產無主的特別程序公開時間,判定為無主財產后,若繼承人出現,還可提出請求,法院核實后,應該撤銷原來判決,重新作出適當處理。
判決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尊師重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原告作為一名學生,能對自己的老師進行長期關懷和照顧,其行為應當予以肯定和鼓勵。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記者李華 實習生彭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