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說自1841年誕生以來,其形式、內(nèi)容、主題都發(fā)生了很多變化,當然,社會與國情的不同,時代在不斷發(fā)展,讀者的審美也在更迭,變化對于任何一個生命來說都有另一個同義詞——成長。
我們常聽到推理小說中的各種流派,如本格派、社會派、硬漢派、新本格派等,若要細分,又能演化成密室推理、敘述性詭計、孤島模式等若干分支,常有讀者為流派的高低、品位的雅俗而爭得面紅耳赤,其實大可不必,任何流派和分支都是同一血脈而來,它們的誕生和衰退也只不過是文學種類在大眾審美面前的妥協(xié),或者引領(lǐng)。
它們的旨趣畢竟是相同的,那就是通過謎團制造懸念,然后通過解答讓人驚嘆。
不過在西方的推理研究中,倒是有這樣一個說法,當時還沒有流派之說,僅僅是針對推理小說的發(fā)展之路,為其貢獻而提出的一個里程碑式的分類。
在這個分類中,沒有推理小說,只有三位推理作家。
它們分別被稱為推理小說的創(chuàng)造者、完成者和破壞者。
撰文丨陸燁華(上海作家協(xié)會會員)
01
推理小說的創(chuàng)造者——愛倫·坡
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19世紀美國詩人、小說家和文學評論家,美國19世紀浪漫主義思潮時期的重要成員。
1841年5月,《格雷姆雜志》上刊登了一篇名為《莫格街兇殺案》的中短篇小說,故事講述了法國偵探杜賓破獲了一起母女兩人在密室中被殺的命案。
愛倫·坡在撰寫這一篇小說的時候,應該不會料想到,他正在開創(chuàng)一個時代,他此時此刻寫的是世界上第一篇推理小說,而且小說中最主要的謎團“密室殺人”將會在日后讓無數(shù)作家和讀者著迷。
以詭計作為主要賣點的推理小說中,最具吸引力的謎團就是“不可能犯罪”,而“不可能犯罪”中的皇冠,就是“密室殺人”。每個推理小說的創(chuàng)作者都以能創(chuàng)作出一篇完美的不可能犯罪作品為終身理想。
早期的短篇密室杰作有柯南·道爾的《斑點帶子案》和伊斯瑞爾·冉威爾的《弓區(qū)之謎》。其后有范·達因的“思考機器”系列、加斯頓·勒魯?shù)摹饵S屋奇案》等。
當推理小說進入黃金時代后,杰作就多了,被譽為“黃金時代三巨頭”之一的約翰·迪克森·卡爾被稱為“密室之王”,他就是用一個個原創(chuàng)的密室詭計在黃金時代脫穎而出。謎底揭曉前的懸疑氣氛和超自然的氣息以及謎底揭曉后的拍案叫絕,每一次都能給讀者帶來最徹底的閱讀體驗,在代表作《三口棺材》中,卡爾還借筆下偵探之口發(fā)表了“密室講義”,彰顯其對密室詭計的研究和信心。
《三口棺材》,[美]約翰·迪克森·卡爾 著,辛可加 譯,新星出版社2019年3月版。
至于“三巨頭”的另外兩位,其中艾勒里·奎因賴以成名的武器是“邏輯”,但他也寫出過《中國橘子之謎》這樣的密室名篇;而最具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另一位“三巨頭”之一阿加莎·克里斯蒂,幾乎沒有人會把她和“密室”聯(lián)系在一起,但她的作品中也有《古墓之謎》《波洛的圣誕探案》這樣優(yōu)秀的原創(chuàng)密室作品。
隨著推理小說進程不斷發(fā)展,越來越多的推理創(chuàng)作者進行挑戰(zhàn),要寫出一個原創(chuàng)的密室詭計變得難度極高?!胺块g里有密道”當然不會被人所接受,而像做數(shù)學題一樣做十以內(nèi)加減乘除的機械密室也顯得作者不夠良心,門窗上任何一個細小的、可被利用的部件都已經(jīng)被挖掘殆盡。發(fā)展到新本格時代,很多作者開始劍走偏鋒,不按常理出牌,避開傳統(tǒng)的物理密室,轉(zhuǎn)身投向心理密室,硬生生將密室的種類擴大不少。
貴志佑介的《憎惡之錘》、森博嗣的《全部稱為F》、京極夏彥的《姑獲鳥之夏》都是具備新時代特征的優(yōu)秀代表作。
你看,原創(chuàng)密室詭計越來越難,但就是有新老作家前赴后繼、樂此不疲地挑戰(zhàn)密室推理,足以證明早在1841年愛倫·坡所開創(chuàng)的這一類型具有多么強大的魅力。幾乎每一個推理作家,不管是什么流派,都以寫出一個原創(chuàng)且優(yōu)秀的密室詭計為榮。
可以這么說,在推理小說被發(fā)明的第一天起就因為這獨特的“密室殺人”案件和“逆轉(zhuǎn)”、“意外”綁定在了一起。
而愛倫·坡作為推理小說的創(chuàng)造者,貢獻遠不止于此。除了《莫格街兇殺案》之外,《失竊的信》中的心理盲點、《瑪麗·羅熱疑案》中的安樂椅神探、《金甲蟲》中的暗號推理、《你就是殺人兇手》中的不可能真兇,他寫的每一篇,都幾乎直接在推理史的版圖上畫了一圈,這個圈足夠大,因為推理小說發(fā)展了一百八十多年,還是持續(xù)有優(yōu)秀的作家在其中“跳舞”;這個圈也足夠小,因為不管那些推理作家如何具有天賦,都很難跳出這個圈。
02
推理小說的完成者——柯南·道爾
阿瑟·柯南·道爾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英國小說家,醫(yī)生。一生共創(chuàng)作了六十個福爾摩斯故事,包括五十六個短篇和四部長篇。他的作品影響了后世所有的偵探小說作家,改變了偵探小說的歷史,為偵探文學,乃至世界文學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1841年,推理小說誕生了,但它還是一個襁褓中的嬰兒,雖然它足夠吸引人,可在當時仍然是不入流的小說,甚至連一種類型都算不上,因為寫的人實在太少了。愛倫·坡英年早逝,他寫出的那五篇推理小說,也只是玩心所致,根本沒有想過要創(chuàng)造一個新世界。
所以,推理小說依然是小眾,大多以短篇的形式出現(xiàn),也被很多著名的文豪拿來消遣,雜志賣得很好,卻依然還是雛形狀態(tài),沒有人知道推理小說未來會是怎么樣的,書店中也沒有專屬于推理小說的專柜,沒有作家專門以寫推理小說為生、為傲。
這一切,在1887年,在一本名為《1887年比頓圣誕年刊》的非著名雜志上,刊登了一篇名為《血字的研究》的小說。這篇小說也是幾經(jīng)退稿,輾轉(zhuǎn)了一番才被順利刊載。
《血字的研究》,[英]阿瑟·柯南·道爾 著,劉臻 注,興仲華 譯,新星出版社 2011年9月版。
這篇小說的作者正是柯南·道爾,小說的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日后將會成為名偵探的代名詞。
《血字的研究》中登場的福爾摩斯,其形象也借鑒了愛倫·坡筆下的名偵探杜賓,包括作者的敘述方式,通過助手兼友人“我”來記錄奇怪朋友破解案件。只不過福爾摩斯比起前輩來有了極致的進化,比如他標志性的外貌,瘦削的臉頰,身披風衣頭戴獵鹿帽,嘴里總叼著一根煙斗,雖然很大程度要歸功于后來的幾篇雜志插圖——但細致的描寫,無疑大大增強了讀者對于這一形象的辨識度。
再包括福爾摩斯本人的性格,性情冷漠、孤僻,雖然對結(jié)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誼,喜歡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開案件謎底,平日里冷靜,不易動感情,自負,有時接近狂妄。尤其是喜歡賣關(guān)子,然后像變戲法一樣突然解開謎底和自負這兩點,和他天才近乎神的形象完美融合。在福爾摩斯之后,優(yōu)秀的偵探不太被人說是“名偵探”,而是“神探”。主人公的神性,是柯南·道爾讓偵探小說完成進化的最重要一步。
除了外貌、性格和極為優(yōu)質(zhì)的案件外,柯南·道爾還不厭其煩、略帶調(diào)皮地描述福爾摩斯的各項技能,相當于把今天流行的各項能力值參數(shù)直接寫了出來,可以說是跨時代的IP之父。
運動方面
擅長拳擊、巴頓術(shù),精通刀、劍、棍、棒。
學識范圍
在福爾摩斯初登場的《血字的研究》里,道爾將其塑造為一個冷血的推理機器,認為一些知識即使知道也不會對其工作有好處。但在后續(xù)故事中,福爾摩斯冷酷的外表下有顆熱情的心,他也會引用莎士比亞的句子。
文科方面
文學知識——無(華生說他缺少文學知識,但福爾摩斯也引用過一些《圣經(jīng)》中,或是大作家的句子,文學知識比較廣博。)
哲學知識——無(晚年還曾研究過哲學。)
政治學知識——淺?。m然說他的政治學知識淺薄,但在《波希米亞丑聞》中他一眼識出假馮·克拉姆伯爵的真實身份。)
恐怖文學——十分廣博,他熟悉近百年發(fā)生的幾乎所有的靈異事件。
心理學——在《波希米亞丑聞》中他成功用一個小伎倆就讓艾琳·艾德勒暴露出照片隱藏的位置。
語言學——至少懂拉丁文、德語和法語三門外語,他偶爾會引用拉丁文,或是用法語說話。如在《四簽名》里“Il n’y a pas des sots si incommodes que ont de l’esprit!ll n'y a pas des sots si incommodes que ceux qui ont de l'esprit(法語,意思為:沒有什么比那些有點小聰明的傻子更令人厭惡的了。)” 或是像在《血字的研究》里他一眼就認出了德語Rache(復仇)這些細節(jié)都可以作證。
法學——具有豐富實用的英國法律知識。
理科方面
天文學知識——無[《希臘譯員》中提到福爾摩斯對天文學的了解(黃赤交角變化的原因。)]
植物學知識——片面(對莨蓿制劑和鴉片非常了解;對毒劑具有一般知識,但對園藝學一無所知。)
化學知識——精深。
解剖學知識——準確,但不系統(tǒng)。
地理學知識——限于實用(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質(zhì)。華生散步時曾把泥點兒濺在了褲子上,根據(jù)泥點兒的顏色和硬度他能告訴華生是在倫敦還是別的地方濺上的。)
其他科學
對于破案最有效的知識,福爾摩斯可以說是了如指掌,他對煙草和煙灰的研究極為細致(在《血字的研究》、《住院的病人》 和《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均有提到。)
對火藥和槍支的研究也很全面;
在物理方面的知識,如用腳印或用自行車輪胎軌跡來判斷犯罪時刻的場景,對書寫、密碼的研究(《跳舞的小人》《身份案》)。
這份清單,是華生第一次見到福爾摩斯的時候已經(jīng)列舉出來的,可見柯南·道爾是真的把這個虛構(gòu)人物當成真人來寫的。
可是,在《血字的研究》發(fā)表后的兩年時間內(nèi),都沒有刊登下一篇,直到1890年才由另外一本雜志刊載了《四簽名》,此后福爾摩斯系列就徹底爆火,甚至在柯南·道爾已經(jīng)厭倦了這個人物,想要寫死他的時候,讀者還砸他家的玻璃窗表達憤怒。
《四簽名》,[英]阿瑟·柯南·道爾 著,劉臻 注,張凌云 譯,新星出版社 2011年9月版。
當讀者對于虛構(gòu)人物的喜愛已經(jīng)超過作者本身時,這個人物當然可以說成功了。而福爾摩斯系列的風靡,也順利影響了一批推理小說的愛好者,其中一部分人,將會在幾年、十幾年后也開始踏上推理小說的寫作之路,開啟推理小說的“黃金時代”。
如果說愛倫·坡點燃了火種,那么柯南·道爾就是那個將這把火燒向全世界的人,他當之無愧是推理小說的完成者。
03
推理小說的破壞者——達希爾·哈米特
達希爾·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美國偵探小說家。創(chuàng)作之前,曾當過一段時間的偵探,從20世紀20年代初起接連創(chuàng)作了5部偵探小說,1931年與派拉蒙影片公司簽訂合同,先后創(chuàng)作了《十字街頭》《守望萊茵河》等電影劇本。
最后這位達希爾·哈米特雖然被譽為“推理小說的破壞者”,但并不是說因為他,推理小說走向了沒落,甚至消失。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今天推理小說的發(fā)展十分繁榮,百花齊放,而讓推理小說在不管什么樣的時代都能收獲粉絲的關(guān)鍵原因就在于達希爾·哈米特,他創(chuàng)造出了——硬漢派。
傳統(tǒng)的本格推理注重娛樂性,現(xiàn)實感不強,直到今天我們看本格推理小說,也是為了跳出現(xiàn)實,暫時地享受一下想象力的美妙。
推理小說在發(fā)展初期就遇上了兩次世界大戰(zhàn),戰(zhàn)爭改變了人們的思維方式和娛樂習慣,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推理小說這種精神享受嗤之以鼻,因為這樣的生活距離他們太遙遠了。
《血色收獲》,[美] 達希爾·哈米特 著,孫蓓雯 譯,新星出版社2013年5月版。
達希爾·哈米特的小說當然也可供人們作為茶余飯后的消遣,但它們除了有一般偵探小說的共同點之外,還有一個十分突出的特點,那就是它們的故事貼近現(xiàn)實,作品的結(jié)構(gòu)及敘述方式注重服從于寫實要求而不落窠臼,突破了傳統(tǒng)偵探小說的模式,反映了較廣泛的社會生活。
為增強他的小說的現(xiàn)實性,哈米特在兩個方面做了特別的努力。
其一,人物的語言契合人物的身份和心態(tài),尤其是大量下層社會犯罪分子的行話、盜賊的切口以及美國本地方言的運用,給讀者立體感和真實感。
例如,“我知道一個造假幣者,他甩掉了他的老婆因為在他蹲大牢的時候她學會了抽煙”這樣的句子,讓讀者覺得自己是在讀一個完全不同于福爾摩斯探案的另一類粗獷的偵探故事;而一個以“別跟我來那套……什么層層鋪墊、引向高潮之類,這一套都免了吧。我是個大老粗,不吃這一套──聽了反而要肚腸發(fā)癢?!边@種口氣說話的私家偵探,一定不會是比利時大偵探波洛。
其二(這一點更重要),哈米特通過他的小說制造了一種濃郁的氛圍,把當時他所處的社會那種動蕩和混亂生動地呈現(xiàn)在讀者面前,使人們讀了他的故事之后強烈地感受到彌漫于整個社會的一種腐敗氣氛,并得出“這樣的豬圈真是非打掃不可”的結(jié)論。
當然,能創(chuàng)作出如此寫實的社會和人際關(guān)系,有賴于達希爾·哈米特本人也當過一段時間私家偵探,在他的實際經(jīng)歷中,偵探就不是那么一塵不染、高高在上的“神”,而可能是比普通人更需要在泥潭里摸爬滾打的底層。
推理小說從創(chuàng)造,到完成,再到破壞,經(jīng)歷了90年。之后,推理小說又發(fā)展了90年,在后面這90年中,我們看到雷蒙德·錢德勒完成硬漢派,松本清張又破壞了本格派,島田莊司又再次打破了社會派,將推理小說重新回歸本格樂趣……
推理小說的發(fā)展史,就是不斷創(chuàng)造、完成和打破的歷史。
來源:鳳凰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