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舉行全體會議。這是這個機構“復名”以來首次在媒體上出現(xiàn),會議提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平安建設。 這被輿論解讀為,在四中全會之前,再一次重申中央對政法、綜治工作的新思路。 自1991年成立以來,中央綜治委下設的辦公室與中央政法委合署辦公。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兼任中央綜治委主任。 綜治委名稱和職能的變化,也被視為政法委變革的一部分。公開資料顯示,十八大以來,政法委系統(tǒng)正在進行重大變革。黨領導政法工作的方式,更為透明,也更為法治化。 新京報記者 宋識徑 李相蓉
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
今年9月,楊曉超出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是省級政法委書記中最新履職的一位。
新京報記者整理公開資料發(fā)現(xiàn),除個別省份外,各省級政法委書記均不再兼任公安廳(局)長。十八大之后,這一趨勢更為明顯。
2010年4月,中組部下發(fā)文件,要求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在十八大前后的地方換屆中,多數(shù)省份的公安廳(局)長,不再任政法委書記,轉而兼任副省長或省長助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新京報表示,這體現(xiàn)了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思路的轉變,此前注重從結果上維護社會穩(wěn)定,現(xiàn)在更加注重前期治理,社會綜合治理的觀念在加強。
新京報記者統(tǒng)計,多數(shù)省份省級政法委書記,除擔任常委或副書記之外,不再有其他兼職。專家分析,這將使政法委的工作更為清晰,減少其他因素干擾,地位更為中立。
在中央層面,十八大之后,持續(xù)了十年的“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局面被改變,改由政治局委員兼任。
內部人士分析,總書記會直接聽取匯報,實際上政法委的工作被加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