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消息,都說女兒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但石林的鄭某某和丈夫陳某某鬧離婚,竟狠心把親生女兒賣到河南。幸好兩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要求找回女兒。事后孩子找回來了,但鄭某某夫婦也難逃法律制裁。
昨天,隨著石林縣法院庭審的展開,這兩夫妻狠心賣親生閨女的前因后果都呈現在眾人面前。法庭經過審理后,當庭判處陳某某和鄭某某二人犯拐賣兒童罪。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000元。鄭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3000元。
出生才一個月 他就想賣掉女兒
25年前,陳某某出生在文山州丘北縣一個農村家庭。因家境貧寒,作為家中的長子,10歲那年才讀二年級的他被迫輟學,來到文山市內打工。兩年后父親去世,隨著母親改嫁,在周邊打工的他很少回家。
19歲那年,陳某某離開家鄉,輾轉河南、山東等地,過著漂泊的生活。直到2012年,回到石林縣城一建筑工地打工時,陳某某經過工友介紹,認識了大他1歲的石林縣鹿阜街道辦事處板橋鎮小戈丈村的女孩鄭某某。因工友是鄭某某的鄰居,在工友的撮合下,兩人很快墜入愛河。相識1個月后,當年8月,兩人在石林縣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鄭某某畢業后一直閑在家中,考慮到婚后的生活,兩人決定去陳某某熟悉的城市——河南某縣城打工。婚后相處一段時間后,在外闖蕩多年的陳某某和鄭某某脾氣不和,兩人經常吵架,到了鬧離婚的地步。
2013年初,兩人的愛情結晶,女兒小陽陽(化名)誕生。此時,陳某某在山東青島一家首飾公司打工,一個月收入近4000元,妻子則在租住房內照顧女兒。日子還過得去,但女兒的誕生并未讓夫妻倆的感情發生轉機,相反隔三岔五就會吵架。
陳某某無法忍受妻子的一些毛病,開口提出離婚。迫于生計,加上從小缺失親人的關愛,他產生了將出生才一個月的女兒賣掉的想法。不過,這個想法遭到了鄭某某的極力反對。
此后,貌合神離的夫妻倆勉強維持著生活。
3.9萬的價格 把女兒賣到河南
直到去年年底,夫妻倆認為感情已經走到盡頭,想盡快離婚。鄭某某也終于松口,默認丈夫賣掉女兒補貼家用的提議。
去年12月,兩人準備到石林縣民政局辦離婚手續,孰料,一見面就爭吵,此后,兩人決定先把孩子賣了。
女兒要賣給誰呢?正在發愁時,陳某某腦中閃過一個名字——幾年前他在山東打工認識的河南籍女子王某某。王某某曾說過,她的遠房表哥張某某結婚6年多,未生下小孩,有領養小孩的想法。和王某某電話聯系后,陳某某夫婦買了昆明到鄭州的火車票。
2014年1月1日凌晨0點33分,火車抵達鄭州。陳某某夫婦下車后,在出站口見到等候多時的王某某。雙方開門見山地談起價格,陳某某夫婦商議后決定要價5萬元,經過多次討價還價,最終以3.9萬元的價格成交。
在鄭州火車站附近一間賓館內,接到王某某送來的現金后,他們把正在熟睡的陽陽交給王某某。
這時,陽陽才1歲。
因分贓不均 賭氣報警被抓
丟掉“包袱”后,陳某某夫婦感覺異常輕松,分贓后,他們一起回到云南,拿著錢到大商場購物后分道揚鑣。
2014年1月7日,陳某某騎著新買的一輛摩托從丘北來到石林。當晚,夫妻因分贓不均,爭執了起來。
次日上午,心懷怨氣的陳某某來到石林縣公安局板橋派出所報案聲稱和妻子一起聯手將女兒賣到河南。
“起初一涉及案情,鄭某某就很抗拒,故意回避一些問題。”辦案民警廖警官介紹,經過做大量思想工作,鄭某某才講出把女兒賣到河南的事實。
結合陳某某夫婦的交代,警方很快在山東青島找到中間人王某某。
王某某被警方帶到石林后,她主動承認錯誤,愿意做表哥張某某的工作。迫于法律的壓力,1月19日,張某某把陽陽送到石林縣公安局。
因涉嫌拐賣兒童罪,陳某某夫婦、王某某已被警方刑拘。不久,檢察機關對鄭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因王某某在本案中并非牟利,張某某也主動將孩子送回家,司法機關決定對他們進行教育,不追究刑責。
“1月19日,把孩子交到鄭某某手中,她的態度依舊很冷淡,也不主動上前親親孩子,關心孩子過得好不好。”廖警官也是一歲孩子的父親,辦案過程中目睹鄭某某的態度,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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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賣女娃回家 外婆希望能盡快落戶
昨天下午3點,從石林縣城驅車40分鐘后,記者來到小戈丈村鄭某某的家中。這是一棟較為破舊的磚瓦房,門口時不時傳來豬叫聲。
敲開院子大門,開門的是陽陽51歲的外婆龐女士。
“丈夫和小女兒都去縣城辦事了。”龐女士說。一家人靠種地為生,還養幾頭豬補貼家用,年收入將近6000元,生活總算過得去。
小女兒去縣城辦事,其實是去接受庭審。龐女士或許不愿意直說出來。
坐在院子里吃著柿子的陽陽,和一名小女孩玩得很開心,她并不知道父母正在接受法院的審判。她留著短發,一雙眼睛又黑又亮,身體微胖,長相酷似男孩。
“我們是普通的莊稼人,談到初步印象,也不知道該說些什么。”說起陽陽的爸爸,龐女士表示至今只見過3次。她記得,3年前經過鄰居介紹,陳某某第一次到家里時,提來2大箱水果。按照農村人的習慣,龐女士夫婦想把小女兒留在家里招女婿上門,盡管親戚們極力勸說,還是沒法說通鄭某某。幾天后還沒擺婚宴,她就嚷著要跟陳某某外出打工,“讓他們在村里好好種田,蓋個房子都不聽”。
雖然女婿未出一分彩禮錢,去年初,龐女士接到外孫女要出生的電話還是很開心。老兩口給女兒匯了2000元錢。等外孫女出生后,買了一些嬰兒用品寄給女兒,又寄去了300元錢。去年過年回家見到陽陽后,老兩口笑得合不攏嘴,但他們并不知道女兒和女婿的感情出現危機。
龐女士記得,今年1月初小女兒回家,幾天后的一個傍晚女婿也回來了。女兒、女婿坐在沙發上小聲地論事,她也不知道講些什么。到了第二天中午,一輛警車來到家中,龐女士意識到“闖禍了”。經過詢問得知,女婿已經把外孫女賣給別人。
“娃她爸被抓了,幾月前就和女兒離了婚。”龐女士并不知道女兒也參與了賣孫女的事實。她說,結婚以來至今未和親家見面。女兒跟著女婿時很少回家,這半年來才留在家里照顧孫女。談及感情破裂的原因,“女兒也沒講得太明白,只是認為女婿經濟條件不太好,迫于生計雙方無法過下去”。
談及陽陽是否會念叨爸爸,龐女士笑了,“她還不會講話,但聽得懂大人的意思,還是比較黏她媽”。龐女士曾勸女兒改嫁,但女兒堅持要等孩子大些再做打算。如今,她們最大的愿望就是趕快給孩子落戶。
“小女兒長期在外打工,很少碰得到,為人還比較有禮貌。”和鄭家做了20多年的鄰居李先生表示,這半年看見鄭某某常在家里,也不知具體問題。“她沒辦婚宴,有了個孩子,我們也不好過問。”圖片來源:CFP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