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將首次針對土地出讓金展開大范圍審計的消息引發關注。在過去的13年間,土地出讓年收入增長超30倍,總額累計近20萬億元。部分地區土地出讓金占據地方財政“半壁江山”。去年,有些省份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甚至超過稅收收入。
記者采訪發現,分散在國土、土地儲備、財政等部門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除接受一些審計外,大多“封閉運行”,導致違規不斷、腐敗滋生。
巨額出讓金缺乏監管
正在各地鋪開的土地出讓金審計,被寄予“摸清家底”的眾望。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全國土地出讓價款從2001年的1296億元,到去年首次超過4萬億元,13年間增長超30倍,總額累計達19.4萬多億元。
長期以來,各地土地出讓金因收支明細處于公眾監管視野之外、去向不明而飽受詬病。曾有北京市民向審計部門申請公開北京市土地出讓金違規使用情況,卻被以“公開可能對社會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由遭拒。
湖北省人大代表王培樹說,每次開地方“兩會”,針對全省上千億元的土地出讓金管理情況,政府都沒有專題報告,也沒公開說明,最多只在財政預算中有個籠統總數,沒法詳細了解。
事實上,判斷土地出讓金是否合理使用,并非無規可依。國務院辦公廳2006年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支農、城市建設等方面。
記者梳理自2009年至2013年財政部公布數據發現,最近5年間,國有土地出讓金支出總額達13.49萬億元,其中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城市建設三項占比超過八成。
財政部公布的數據只能看出全國土地出讓金開支大體走向,在基層實際情況中,違規使用并不少見。審計署曾在2008年和2010年先后公布對部分地區土地出讓金的審計調查結果。2008年公告顯示,11個城市違規使用出讓金83.7億元;2010年公告顯示,抽查的13個市有7個市支出2.1億元,用于彌補國土、城建等部門工作經費不足;有4個市違規支出2.38億元。
“土地賬”成“糊涂賬”
近年來,房地產行業“高歌猛進”,推動土地出讓金“水漲船高”。巨額的土地出讓金,除偶爾接受審計調查外,通常情況下處于地方“自己管自己”狀態,這令“土地賬”難免成為一本“糊涂賬”,由此滋生四大亂象:
——做高成本。一些地方為減少收益部分固定支出,拼命做高土地出讓中的征地拆遷、土地開發成本,極端情況甚至能將土地出讓做成“負收益”。
——體外循環。審計署2010年的審計公告顯示,11個市的674.8億元土地出讓收入,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征收總額的20.1%。
——侵占挪用。有的地方土地出讓金賬戶長期脫離監管,直接成為少數主要領導的“私房錢”,隨意侵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