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干警把電子封條安裝在被查封房屋的大門上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段偉朵通訊員徐曉艷文圖
法院查封房屋,為的是實現勝訴一方的利益,而一紙封條有時候卻很難限制某些行為,比如采取撕毀封條、讓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對抗執行工作。針對此類現象,由于取證難,有時候法院也無計可施。別急,3月26日,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貼出了首張電子封條,可對被執行人房產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和取證,將完美解決上述問題!26日上午,記者跟隨該法院執行局前往現場。
河南貼出首張電子封條
26日上午,記者跟隨管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干警來到航海東路上一個小區,此次查封的房屋,就在這個小區。該房產所涉案件為一起借款合同糾紛,經管城法院主持調解,李某、郭某向周某支付借款1578873.13元及利息,后因李某、郭某未履行還款義務,周某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對郭某名下房產進行查封。
來到該房產門口,執行干警拿出執行“神器”,與紙質封條不同,電子封條體型較大,上面有字體超大的“封”“法院查封”等字樣。隨后,執行干警將電子封條安裝在被查封房屋的大門上,與紙質封條張貼在門縫與墻體之間不同,電子封條直接安裝在大門上,幾分鐘就裝好了。
執行干警說,和紙質封條不同,電子封條內置攝像頭感應裝置,可以對涉案房產進行24小時監控,一旦被執行人或其他人員試圖破壞,電子封條便會自動播放法院的警告語音,告知擅自破壞封條的法律后果,并自動攝影攝像,鎖定證據,將信號傳送到執行法官的手機終端,使執行法官第一時間知悉查封有被破壞的可能,以便執行外勤組第一時間出警處理,迅速抓獲破壞設備人員,并依法根據相關情節進行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管城區人民法院貼出的首張電子封條,也是河南首張。
想了解被查封信息?掃碼即可
記者發現,電子封條上還有一個二維碼。據介紹,被執行人或利害關系人可通過手機掃描電子封條二維碼,閱讀相關法律文書,詳細了解房屋查封的法院、被查封的原因、查封的期限以及執行法官的聯系方式等事項,充分了解自身權利和義務,積極與執行法官溝通聯系,協商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
隨后,記者掃描該二維碼,看到了人民法院查封公告。公告明確:該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本院責令被執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經本院允許任何人不得入內,任何破壞本設備的行為將受到法律處罰。
電子封條專治各種“不服”
電子封條解決了以往執行中的哪些痛點?管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馬新平介紹,一些被執行人不配合,采取撕毀封條、讓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對抗執行工作。而電子封條對于解決對抗性較強的執法難題,起到了治標治本的作用。
電子封條全稱為“智能電子封條監控系統”,基于移動互聯網和物
聯網領域相關信息化技術研發而成。使用簡單、方便、牢固,可反復使用,運行時間最長可達5年。
管城法院啟用電子封條,就是對智慧法院建設一次有益探索。通過“司法+技術”手段,融高效、精準、強力、善意的執法行為為一體的電子封條,充分起到震懾失信老賴、彰顯司法權威、提高執法效果、勝訴群眾滿意的辦案效果。
【追問1】電子封條費用誰來承擔?
電子封條由申請人自愿申請租用,費用為2000元。【追問2】擅自撕毀法院封條有啥后果?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追問3】全國范圍內使用情況如何?
據人民日報報道,2020年1月8日,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啟用電子封條查處一處涉案房產,這也是全國范圍內首次使用電子封條。此外,2020年3月,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法院和青島市南法院也分別啟用電子封條查處了涉案房產。(線索提供郭思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