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被寫入草案。隨著立法工作的加快推進,我國垃圾分類即將進入強制時代。
垃圾分類,是改善生活環境、踐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同時,讓垃圾分類成為新習慣、新時尚、新規矩,也是社會文明水平的一個重要體現。近年來,我國加速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全國垃圾分類工作由點到面、逐步啟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方面在硬件設施上,全國各地積極打造“兩網融合”的分類回收體系(即環衛運收系統與資源回收系統的有效銜接),一大批智能化設備走入高校、社區和辦公場所,成為解決垃圾分類“不好分、不好管、不好收”等難題的好幫手。這兩年,在廣州的許多小區內,都能見到智能垃圾分類回收箱的身影,直觀的界面加上簡易的操作,讓分類投放只需數秒完成。而從源頭到末端,越來越多的垃圾回收企業通過大數據技術,實現了全程管理和實時監控,一整套流程下來,既做到了精準,又保證了高效。
另一方面在公眾意識上,宣傳引導的力度不斷加大,方式不斷創新。從“要我分類”到“我要分類”的轉變,在多個地方都掀起了一股風尚。比如,江蘇一所學校就將“垃圾分類”納入學分考核,引導大家了解分類知識,養成分類習慣。幾個月下來,很多學生都和以往“干濕不分”的倒垃圾方式說再見。
畢竟,垃圾分類不是簡單的干濕之分,而是綜合體現國家文明程度、城市管理水平和民眾素質高低的科學體系。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即將入法,表明的是全社會踐行垃圾分類的共同期望。這不僅明確了垃圾分類的實行標準,也給制定具體政策提供了參考依據。當然,一切努力最終是要讓垃圾分類深入人心,在每個人的行動中自覺體現。
雖說垃圾分類將進入強制時代,可強制并不是法律出臺的根本目的。之所以采取強制的形式,旨在使習慣能被養成、引導能見到成效。更何況,垃圾分類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本就應該在法治的基礎上開展。從這個角度理解“強制”之意,也就不難懂得,為什么垃圾分類最需要的仍是人人動手、廣泛參與。?
?(來源:人民健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