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強的一群哥們兒表示以后會盡他們所能幫助朋友的妻女。
張萍給記者展示手機上存的王建強為數不多的照片。
被救者先說救了他,后又說逝者“失足落水”
6名好友:“每年為女嬰湊撫養費,不想讓英雄走得太悲傷”
不會游泳,卻來不及多想就下水救人。王建強,22歲的信陽小伙,救了人,卻再沒機會抱抱7個月大的女兒。昏迷20天后,7月20日,在家人的悲痛聲中撒手人寰。他的6個90后好友兄弟聞訊,決意每年至少湊一萬元幫助王建強的女兒成長,“不想讓英雄走得太悲傷”。
鄭州晚報記者 石闖張瀟/文 鄭州晚報記者 周甬 實習生 李亞楠/圖
救了捕魚溺水人,自己被水淹了
“我們倆同歲,他很能干,能吃苦。”7月20日中午12時許,在鄭大一附院急救中心重癥監護室外,家住信陽潢川付店鎮付店村的張萍一邊抱著7個多月的女兒,一邊向鄭州晚報記者介紹。
張萍表示,丈夫王建強生于1993年,比她小一個月,去年8月,兩人結了婚,年底,女兒降生了。“建強是中專學歷,經常外出打工。”她說,自從懷孕后,為了照顧她,丈夫在家里做起了送桶裝水和煤氣的小生意。
提起丈夫出事那天,張萍哽咽了:“6月30日那天下雨,孩子發燒。他一早送完水后,9點多回來還從鎮上給我帶了早飯,還沒歇腳就接到臨村伙計丁昊明的電話,讓給他送漁網。”張萍說,丁昊明和王建強是好友,同歲,常來家里玩,兩家還認了干親戚。
“村里有個很大的池塘,兩三米深,丁昊明那天去捕魚了。”張萍說,12點多了,丈夫遲遲沒回來,她想打電話催促,結果,卻等來了付店鎮派出所的民警。
“民警說我愛人是為了救落水的丁昊明,人救上來了,他自己被水淹了。他本來就不會水。”張萍哭訴道。
昏迷期間全靠機器和藥物維持生命
“兒子出事當天,先送到潢川縣醫院,因傷勢特別嚴重,又轉到信陽中心醫院重癥監護室。”王建強的母親周婧說,王建強是她的小兒子。“孩子昏迷了9天,嘴里一直插著呼吸機管子,有時候他迷迷糊糊總想伸手拔,醫院怕他亂動,給打了鎮靜劑,還把手腳綁床上。”
由于一直昏迷、高燒不退,病情日漸加重,7月13日晚9點多,王建強被轉至鄭大一附院。經檢查,王建強肺部細菌感染,大腦缺氧,無法自主呼吸,全靠藥物維持生命。
周婧介紹,家里原本并不富裕,為給兒子蓋房娶媳婦,花費不少。出事后,在信陽花了9萬元,轉院至鄭州后又花去7萬多,目前還欠醫院1萬醫療費。“家底兒都花干了,還欠人家三四萬。昨天我回家借錢,晚上9點才到家,結果又接到孩子病情惡化的信兒,今天早上7點就坐車來了。錢也沒借來,孩子又快不行了……”母親周婧泣不成聲。
被救者及派出所
出具了“救人淹傷”證明
前日下午,鄭州晚報記者看到,被救者丁昊明寫的一則證明:“因本人不慎落水,被王建強救起,致王建強淹傷,因后期治療,特出此證明。”落款時間為7月3日。隨后,付店村委會及付店鎮派出所經過調查,也出具了一份加蓋了各自公章的證明。
“丈夫是因救人受傷的,雖然我們很心疼他,但也為他的義舉感到驕傲。”張萍事后從丈夫手機拍的相片上看到,丁昊明僅穿了個褲頭坐在充滿氣的汽車內胎上在池塘里游。她分析當時丁昊明可能玩耍,后來落水了。
但讓他們寒心的是,丁昊明從事發至今,僅墊付2000元治療費。“丈夫在鄭州住院治療期間他來過一次,待了3天,也沒有任何表示,連進病房探視都不肯去。”她說。
6名好友決意
每年為女嬰湊撫養費
“聽說建強出了意外,我們很吃驚,就急匆匆地趕過來了。”前日下午,在鄭大一附院對面的一家小旅館內,同是90后的張國俊、張成濤、周祥、張樂林、李虎和萬君波非常焦慮。他們是王建強的同學或工友,從浙江、上海、江蘇等地趕來,一直在醫院陪著王建強家人,幫忙買藥買飯,給他們找地方住,已經花了近1萬元。
22歲的張國俊說,自己在江蘇從事醫藥行業工作。“小強是個特別重義氣的人。以前在浙江打工時他被淹過一次,后來再不敢下水了。”他說,在看見他人落水后他肯定第一時間下去施救,根本沒想過自己不會游泳。
“醫生說小強醒過來的希望渺茫。他們家就他一個勞力,孩子還這么小,以后咋生活啊?”張樂林表示,他們6人商量決定,今后每年給孩子湊一筆撫養費,雖然都是打工的,能力有限,但每年至少湊出1萬元給張萍母女。
“我們不求別的,只要小強能醒過來比啥都強!”6名小伙紅著眼眶說,“他是我們敬佩的英雄,不想讓英雄走得太悲傷。”
救人小伙兒
生命定格在22歲
然而不幸的是,7月20日下午3點多,記者接到家屬的電話確認,王建強,這個90后小伙子,生命永遠定格在了22歲。
“醫院通知讓把人拉走,我們下午就要回老家了。”電話那頭,記者聽到的是悲慟的哭聲,為那個年輕的兒子、丈夫、爸爸,也為那個多年的好哥們兒、見義勇為的英雄。
王建強走了,留下了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和孤身一人的妻子。女兒還未斷奶,妻子張萍獨自也無力打理小店,沒有了經濟來源。母女倆陷入了生活的窘境。
如果您愿意伸出援手幫幫這對母女,可撥打鄭州晚報新聞熱線96678,或聯系張萍電話18338660702。
■最新進展
“救人”變成“失足溺水”
“被救者”前后說法截然不同
昨天下午6時許,鄭州晚報記者接到王建強家屬來電,說事情突然有變化。“今天上午10點左右跟丁昊明聯系,一起去派出所給小強開證明,打了十幾個電話也沒人接。”張萍告訴記者,自己就是想給丈夫一個見義勇為的榮譽,讓他走也走得光榮。
“下午5點多總算打通電話了,也見到人了,可丁昊明不承認自己被小強救了,到派出所把原先錄的口供全推翻了,還不知道從哪兒找了個證人。”張萍氣憤難當,“他現在一口咬定當時出事時,是他和小強一起失足落水的,有人叫了附近水性好的人來救,人家先救的他。而原先的‘救人淹傷’證明,是他出于好心,想讓小強能多報點醫藥費才寫的。現在他說最多拿兩三萬塊錢,也是看在兩家曾經關系好的面子上給的。這不是純粹胡扯嘛!”
張萍忍不住痛哭道:“我可以不要他一分錢,我就想還給丈夫一個清白。明明是他救了人,怎么現在變成自己失足淹死了?!現在派出所讓我們找村委會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