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網訊(通訊員 李東 張學軍)日前,遂平縣法院在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依法追加抽逃注冊資金的原股東和無償受讓股份的新股東為執行人,凍結了新、老股東的銀行存款、實現了債權的實體權益,贏得了案件申請人的稱贊。
? ? ? ? 2015年前后,韓某某為遂平縣某混凝土公司供應水泥,雙方經過結算,某混凝土公司出具了水泥款近二百萬元的欠條。逾期后某混凝土公司未履行,韓某某將該公司起訴到了法院。案件經過審理,法院支持雙方當事人達成了還款協議,出具了民事調解書,某混凝土公司卻未按協議履行。無奈之下,韓某某又向遂平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 ? ? ?承辦人員通過全國法院執行查控系統査找了執行人銀行存款、車輛等相關財產情況,又到該公司所在地現場查看,均未找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人提供不出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如何執行?遂平縣法院執行局組織人員進行研討,查找有關法規定,決定從當初成立公司的注測資金入手。這一查,承辦人有了發現。事實上,成立該公司時該公司的四位原股東在前一日交注冊資金匯入指定的帳戶后,又于次日將該款全部取出,又在四年后將該公司股權無償轉讓給了四位新股東。根據查明的事實,遂平縣法院及時追加新、老股東為被執行人,在抽逃資金未依法轉讓股權的范圍內對申請人承擔責任。在執行裁定書送達的同時,承辦人員查控了各位新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并及時予以凍結。各位新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來遂平縣法院,在承辦人員的主持下,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不幾天申請人韓某某終于從法院領到了久違的水泥款。韓某某激動的心愉難以克制,拉著執行人員的手連連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