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網(wǎng)訊 2017年12月28日凌晨1點51分,遂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遂平縣蓮花湖轄區(qū)焦某報警稱:其鑰匙被朋友拿走,需要民警幫助,現(xiàn)在火葬場。110指揮中心迅速指派蓮花湖派出所民警出警,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聯(lián)系不到焦某,指揮中心多次和焦某聯(lián)系,焦某不接電話。3點53分,焦某再次用另一電話號碼撥打110,并無故辱罵110接警人員。
? ? ? ?指揮中心立即匯報局主要領導并同時指派蓮花湖派出所立案調查。經(jīng)核查,焦某、35歲,醉酒后因瑣事謊報警情,并惡意辱罵接警人員。焦某對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行為嚴重妨礙了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和大量警力浪費。1月10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焦某行政拘留5日。
? ? ? ?遂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將焦某辱罵接警臺違法行為作為反面教材,借助“110宣傳月”對群眾進行宣傳教育:110報警臺是珍貴的公共資源,要合情、合理、合法使用報警求助電話,對于不聽勸阻、惡意撥打110、報假警、辱罵接警員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